近日,一些银行在未做公开发布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引发广泛争议。业内人士指出,提升销售手续费,会使客户的投资收益有所降低,而与相对公开的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相比,没有上限的“投资管理费”以及募集期活期计息对客户造成的“隐形损失”其实更为可观。在银行的屡屡“暗算”面前,客户更应学会精打细算,使理财行为更加专业、理性。
部分银行理财手续费“暗升”
近日,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幅回落的同时,一些股份制银行“逆市”大幅上调销售手续费,引发广泛争议。
据了解,广发银行推出的“薪满益足理财夜市大众客户版”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一直是0.1%,7月初上调为0.2%,随后又上升到0.3%,如今已跃升至0.45%,达到6月份的4.5倍。除此之外,记者在某股份制银行的官网上看到,其推出的“同享盈”计划理财产品7月2日时的销售手续费尚为0.1%,到7月9日,销售手续费已翻一番到0.2%。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家银行的官网上,记者并未看到上调手续费的通知。而鉴于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变化非常细微,非经工作人员提醒,普通投资者的确很难发现。而记者在咨询时,广发银行一位理财经理甚至对记者做出了广发银行理财产品根本不收手续费的表述。
上海银行天津北辰支行金融理财师张宇告诉记者,按照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惯例,一般是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减去托管费、销售手续费等费用,才是客户拿到手的投资收益,用户的收益和银行的手续费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罗晓明认为,在现实操作中,销售手续费并不是在客户的投资收益里扣除的,也就是说提高销售手续费并不会影响银行承诺客户的预期收益率。但“盘子就这么大,银行挣的多一点,客户肯定就挣的少一点”。
“隐形费率”占大头
值得注意的是,与明面上的手续费相比,银行理财“隐形费率”的问题其实更为突出。
多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显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计算公式为“理财计划预期投资收益率-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费用”。按照银率网数据,2013年以来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费平均为0.05%,销售费平均为0.26%。若银行只按这个标准收费,可谓“非常厚道”,而事实上银行最大的收费恰恰被隐藏在这个“等”里面。
记者在北京银行推出的“心喜”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看到,“如果本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后高于客户可获得的封顶收益,则超出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随后,记者在各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均看到了类似表述。
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李德峰告诉记者,理财产品一般都规定了预期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率的投资收益往往被银行以“投资管理费”的名义收取,这部分“隐形费用”远大于明面上的销售手续费和托管费。
记者发现,除了少数银行明确规定了“投资管理费”的最高限额,大多数银行的“投资管理费”在理论上讲是没有上限的。由于在各银行理财产品的兑付公告中,并不标明“投资管理费”是多少,银行在理财过程中到底挣了多少“隐形手续费”外界并不知道。而据业内人士根据某城商行的业务数据测算,“投资管理费”与投资者收益的比值可能超过40%。
事实上,除了“隐形管理费”,银行在理财销售过程中“占便宜”的行为也非常普遍。
中国银行天津南开区迎水道支行客户经理李连喜说,银行理财产品起息日之前的募集期只算活期利息,到期日与到账日之间的清算期一般不计利息,许多看起来收益很高的理财产品,一掐头一去尾,把银行廉价占用资金的时间平摊下来,其实收益率并不高。
记者简单测算,一款60天年化收益率为6%的银行理财产品,若客户提前5天购买,清算期1天,则平摊下来实际的年化收益只有不到5.5%。
百姓理财需“细算”
对于银行理财市场出现的各种“纠纷”,专家认为,一方面银行需要有所反思,另一方面,客户也应提高自身的理财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作为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手续费进行适当调整本无可厚非,但在调整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及时通过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
李德峰认为,银行有义务详细披露理财资金的投向、收益情况以及各项收费的明细,而不应把理财收费做成“糊涂账”,更不应通过“隐形收费”,实现“赚了归银行、赔了归客户”的目的。那些通过延长募集期等形式“伪造”高收益率的银行理财,终究会被客户发觉,被市场竞争淘汰。
中国银行高级研究员谭雅玲认为,广大理财投资者应增加金融知识,在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面前,把账算明白,使理财更加专业、理性。 (邓中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