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投向守口如瓶 投资者理财难避“糊涂账”

2013-02-01 10: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范乐

  近日工行一理财产品被爆亏损44%,引发市场热议。在持续爆炸式增长后,违规代售、不规范私售、巨额亏损等理财乱象浮出水面。投资者发现理财如“雾里看花”,越来越看不懂钱的去向。

  “老百姓买理财产品一般只关心收益率,不过最近不少理财亏损的新闻让我有些担心。”正在建行宣武门支行选购理财产品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我的钱到底被拿去投资了些啥,理财说明书上看不出,客户经理也讲不清。”

  目前,理财产品投资信息披露不够详细是普遍现象。记者发现,此次工行被爆巨亏的理财产品也仅简单介绍,“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司股票,也可进行新股申购、债券和其他货币市场投资工具等投资。”说明书对投资比例、投向等具体内容没有披露。在亏损曝光后,工行虽没有回避亏损问题,但对于为何亏损也并未给出解释,客户的钱“蒸发”到哪里去了无从考究。

  其实,多数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只是泛泛地列出投资领域,如债券货币市场、存款、债务、信托贷款、股票等,信息披露透明度较低,投资者很难推断资金去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理财客户和投资者想去查询、了解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往往遭遇银行守口如瓶,或者以商业保密为由,不肯轻易对外公布,这使得市场出现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

  “适当披露投资计划对于银行是好事,投资者充分掌握信息做出判断能在一定程度为银行分担风险。”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张旭阳表示,不过,在利率市场化的紧逼下,各家银行忙于拼抢客户,鲜少能做到高度透明。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预测,利率完全市场化将使银行业净息差缩减0 .7%至1.2%,净利润减少约35%。

  “银行的理财产品应以低风险、稳健型产品为发展重点,但存在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违规私售高风险产品的情况。”郭田勇说。

  记者发现,尽管多数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但不少销售人员却避重就轻,推销时多强调“该产品往期收益均能达到预期收益”,引导消费者放心购买。

  “理财归根结底是一种投资,而非储蓄。投资者不应光有赚钱意识,还应有风险意识,不要被销售人员‘忽悠’。”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建议,理财投资者要具备必要的金融知识,至少要弄清理财产品是否保本保息;在选择风险较高、数额较大的理财产品时,最好能咨询第三方顾问。

  在理财市场风波频传的半年时间,银监会接连下发自查、叫停代销等通知。一时间,各家银行纷纷收窄代销阵地,私募、信托等产品在银行网点已难觅踪影。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日趋严格,或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赵庆明表示,在金融脱媒、资产保值增值需求愈发旺盛的背景下,理财市场创新势不可挡,监管不等同于简单叫停,也应与时俱进,宜疏不宜堵。“防控理财风险要从产品设计的源头入手,分类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尤其对理财产品披露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标准化。”

  对此,监管部门正在着手改进,银监会在2013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将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等措施。

  ■相关报道

  银行理财存在“三个不一致”问题

  2012年理财产品收益率约4.1%

  □记者 刘振冬 北京报道

  “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取得长足进展,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金融产品投资需求。据估算,2012年银 行 业 理 财 产 品 的 年 化 加 权 平 均 收 益 率 约 为4.1%。”在银行业协会日前主办的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热点问题座谈会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作了上述表述。

  阎庆民表示,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取得长足进展,主要表现为三个“进一步”:第一,进一步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银行业理财资金都投向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同时,银行理财业务也分流了可能参与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投机炒作大宗商品的资金,有助于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第二,进一步促进了银行业的改革转型。第三,进一步满足了客户的金融产品投资需求。

  阎庆民同时强调,当前银行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不一致”:第一,银行与客户对理财业务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一致。银行认为,理财产品,特别是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收益应该“随行就市”;而大部分金融消费者将理财视为一种变相的存款,没有将其作为一种投资,期望“旱涝保收”。对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一致,就容易产生纠纷。加之个别银行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等不规范销售行为,以及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等,导致风险边界模糊。

  第二,理财业务发展与银行内部管理水平不一致。银行理财资金账面余额已经7万多亿元。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期限的错配,增大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人才的不足也带来了操作风险隐患。这些都对银行自身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

  第三,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要求也出现了不一致。理财业务发展要坚持守住风险底线的原则,特别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做到把风险揭示清楚。此外,当前银行与保险、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越来越多,需要积极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监管套利。

  据参会的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要负责人王岩岫介绍,2011年全国1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理财产品为投资者创造收益超过1750亿元,2012年全国开展理财业务的18家主要银行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2464亿元,提高了居民财产型收入。

  另据参会的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马续田介绍,截至2012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7 .1万亿元,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平均达到了4.11%。银行理财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分散银行系统性风险和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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