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火热的理财产品曾令各家银行收益颇丰,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旦理财产品出现大幅亏损,银行声誉也将受损。近日,某银行员工私自销售的一款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引起争议,凸显了银行在向投资者出售产品过程中引发的信誉风险,更为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必须重视理财风险。
现状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
今年以来,一些披着理财产品外衣的假PE或高利贷,让上钩的投资者损失惨重。目前仍有部分普通投资者存在这样一种错误心理,他们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认为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不应该出现风险,不但要求保障本金不发生损失,而且对“承诺”的预期收益率得保证兑付。
尤其是商业银行,由于一直以来其储蓄烙印很深,老百姓会有意识地将银行理财产品与储蓄相挂钩,因此眼下的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具备“类存款”特性。但是不能说银行理财产品是没有风险的,其预期收益率并不等同于到期收益率。
普益财富研究员方瑞表示,这些“类存款”理财产品通常采取“资金池”投资管理模式,将发行银行的多款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一个大池子,整体上对大池子进行统一管理,所投资资产多种多样,利用资金与资产的期限错配赚取期限溢价,通过产品循环发行以力保大池子中资金的稳定性。由此可见,“资金池”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不容小觑,一旦某个时点上产品新发量无法弥补到期量就有可能形成资金缺口。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财富客户经理周芳表示,客户应当认清理财产品的风险,首先客户应该每年定时做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每个人在不同时期的风险偏好是不同的,应根据测试结果并结合实际资产情况及家庭结构的变化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其次要选择一位让自己信赖的理财经理,进行深入的沟通,让他真正了解你和你的投资目标。第三,看清理财产品说明书,不要用消费的心态去投资。第四,每半年或一年对自己的投资产品进行梳理。最后,不要轻信那些“无风险高收益”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