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品巨亏屡现 防“人为”亏损

2012-10-26 13:13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范乐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银行理财产品巨亏的消息屡屡见诸报端。诸如烟台市民在某股份制银行购买100万元理财产品,号称收益率10%,结果反倒亏了9%。而青岛市民在另一家股份制银行购买180万元理财产品,结果亏到只剩1万元。面对这样的情况,人们不禁要问,银行理财产品还安全吗?

  笔者从第三方机构发布的银行理财产品统计情况来看,投资国内市场的理财产品中,几乎没有出现过达不到预期收益率的情况。其中,一部分理财产品约定了收益率区间,曾有个别产品出现过以收益率区间下限结算的情况。这表明,在不理想的情况下,这些产品仍有微薄的收益率。那么,为何仍有少数投资者如此不幸,买到巨亏的理财产品?

  仔细研究,笔者发现,这几起遭遇“巨亏”的投资者,都是仅凭银行理财经理口头介绍就“慷慨解囊”。比如,烟台投资者是听银行的一位理财经理讲,收益率比银行利率高得多,最高可以达到10%,但并未看到白纸黑字的书面介绍。其他几位投资者也类似。这些银行理财经理的责任毋庸置疑,但作为投资者,仅凭对方几句话就投入上百万元,实在过于草率。如果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阅读书面“说明书”,就能减少很多“人为”亏损。

  同时,理财产品的种类千差万别,银行代销产品包括基金、贵金属、外汇、第三方存管以及银行本身的理财产品。因此,很多在银行代销的产品,风险很高,却容易被笼统称为“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入180万元亏到1万元的投资者,购买的并非银行理财产品,而是被动参与了T+D黄金交易,结果造成巨亏。

  银行理财产品为储户提供了获取超越定存利率的收益,但银行理财产品绝非存款,而是一种投资。任何一项投资,都需要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因此,笔者建议,投资者下单理财产品前,一定先要看清协议并保存好书面证据,不要盲目追求过高收益率;而银行方面也有责任严控产品风险,对投资者的信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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