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类产品仍是未来银行理财发展方向

2012-07-06 10:15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王君飞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债券品种迅速丰富、信用等级多元化、收益层次多样化。而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产品由于资金投向受到诸多制约,对债券市场更是青睐有加。与此同时,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也为债券类理财产品的发展提供了空间,未来债券类产品仍是理财的发展方向。

  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理财业务成为近年各行激烈竞争和积极发展的重点业务,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呈几何级数增长,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从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的路径来看,由于部分产品创新涉及监管套利及不规范操作,监管层不断予以引导,债券成为是银行理财规范的主要投资方向。

  在银行理财产品创新过程中,利率类、信贷类、汇率类、股票类、指数类、结构型等各类产品先后推出,其中信贷类、股票类和结构型产品先后沉寂,债券类产品则逐步增加。2006年之前,利率类产品一直是银行理财产品中绝对主角,发行数量占比超过80%。此后,随着信贷类、股票类、债券类等收益较高产品先后快速发展,利率类产品占比逐年下降。信贷类银行理财产品在2005年出现后快速发展,但由于存在监管风险,因此监管层多次下文加强管理。2007年股市呈现火爆场面后,股票类理财产品出现发行热潮,各家银行纷纷发行股票类理财产品,该类理财资金庞大对股票一级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较大扰动,因此受到监管层的严令禁止。结构化产品和QDII类银行理财产品是2007年银行理财市场一大亮点,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部分挂钩理财产品陷集体性亏损。在信贷类、股票类、QDII理财产品逐步归于沉寂之后,债券类理财产品逐步增多。

  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过程中,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运用理财资金投资债券市场,加速了我国债券这一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对债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增加了债券的需求,促进市场发展。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进入我国债券市场后迅速成为了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依托我国商业银行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的投资能力,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在近几年呈现爆发式的增长,带来了大量可以投资于债券市场的资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投资组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多项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期限与信贷资产的剩余期限存在不一致时,应将不少于30%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存款、债券产品。这一规定强化了理财资金投资债券的比例限制,为债券市场提供更加稳定充足的可投资金。

  二是理财资金进入债市有助完善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有利于债市稳定发展。从国外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丰富的市场参与者是债券市场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因素。银行理财作为一项新兴业务,进入到债券市场增加了持有类、交易类和套利类的参与者,促进了需求差异化。银行理财资金的客户需求不同风险偏好各异,加之可用资金量较大,可形成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充分博弈,可有效打破国内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持有比重过高的结构。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降低投资门槛,引导个人投资者通过理财产品的方式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满足个人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扩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空间,构建多层次投资者结构,夯实债券市场发展基础。

  三是打通渠道壁垒,丰富投资选择。目前虽然个人投资者参与债券一二级市场的渠道较多,但是并不便利,且难以进入到我国最大的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难以直接分享到我国债券发展的红利。这主要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大宗交易特性相关。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则可实现个人投资者和债券市场更好的联结与融合。银行理财将小额的个人投资需求集结成大额的需求,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商业银行通过专业化的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和完备的金融投资工具,将个人投资者独立投资时所承受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因素进行有效对冲,更好的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依托银行理财业务,我国居民及企业能够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多样化的主权债、信用债,使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通过投资优先级产品在分享高风险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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