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频现巨亏 东亚银行“水土不服”是何因

2012-10-16 08:58     来源:新华财经     编辑:王伟

  “基于母行在香港的优势,东亚银行在面对中国市场时,做得最多的是“亲民”的定位,即提高本土化水平。”这是东亚银行(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述,可是实际上东亚银行的财富管理部门并没有想象中的“光鲜”,也没有实现事实上的“亲民”,其理财产品出现了一系列“水土不服”的症状。

  一个理财产品5年零收益 一个大亏70%

  杭州骆先生在购买东亚银行理财产品“如意宝4”时被客户经理的不实宣传欺骗,五年间,理财经理没和他有任何沟通,当初承诺的人民币升值补偿等收益没有得到兑现,2007年投入的3万美金,如今只拿回本金;而同时购买的产品利财通到目前则亏损70%。对于当初客户经理是否存在有意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情况,目前当事人已经离职,无法对证。东亚银行表示,理财经理事前都是通过严格培训,且必须要通过培训考试才能销售这一款产品,应该不会存在上述刻意隐瞒的情况。

  骆先生购买的“如意宝4”是东亚银行2007年推出的一款保本型产品,当时股市投资近乎疯狂,投资者对未来市场的信心十足,大都对高收益产品更加青睐。同时这也是一款设计非常复杂的产品,产品设计说明就11页,不少理财经理自身也要花一定的时间逐字逐句地看,才能真正明白这款产品的思路。根据产品说明可以看到,其主要是挂钩3只获得标准普尔最高评级的基金,只要挂钩基金击败指数,投资者便可得超额报酬。说明书第一页还重点强调了三点,“投资挂钩标的不必动用投资者本金,投资资产可同时赚取美元LIBOR拆息收益。”、“人民币升值保护机制,每半年观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根据人民币升幅最高派发4%的投资收益。”、“连动资产配置策略,每天动态检视调节投资资产与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最高可以作2倍的杠杆投资,同时达至保本和理想资产配置的效果。” 但是如今在骆先生事件发生之后,东亚银行相关部门却表示,“市场极其不好的情况下投资资产配置可以低至0,比例小于30%就没有人民币升值补偿。”

  1万美元3年变成4800美元

  2007年9月,听信东亚银行销售人员“30%固定年收益”的宣传,大连消费者于女士拿出丈夫出国务工挣的1万美元购买了该行的“利财通1”理财产品。然而,这款原本宣称两三个月就能达到预期收益率,从而结束运作的理财产品,却一直拖到2010年10月到期。经过东亚银行3年的专家理财,于女士投入的1万美元横遭腰斩,仅余本金4800美元。“利财通1”由东亚银行于2007年9月10日至9月27日在全国发售,这款结构性QDII产品与复星国际、大唐发电、中国人寿、招商银行等4只一篮子港股表现挂钩。当时,东亚银行促销“利财通”1期的口号是:捕捉中国经济起飞及北水南流的投资契机,紧跟“港股直通车”热潮,首月保证30%固定收益,有机会缩短投资期至2个月,可赚取年收益率15%红利收益。然而,这里的“固定收益”字样并不意味着“利财通1”是保本产品,该产品在2008年年底,更是巨亏约90%,堪称史上最差。

  层出不穷的东亚银行“坑爹”遭遇

  2008年12月,杨家辉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东亚银行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将非保本产品“基汇宝”宣传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导致其本金亏损。杨家辉在法庭举证说,东亚银行并没有进行客户适合度评估,所有的选项都是由东亚银行在2007年6月21日私自填写的。委托协议书也只看到了最后的两页,前面所有的条款,银行业务人员并没有进行解释,各种空白选项也是由银行工作人员根据银行的意思填写的。而且他是在6月19日签订的协议,银行出具的却是6月21日的协议。杨家辉认为,东亚银行既没有进行风险提示,也没有进行正确的适合度评估,而且没有向其提供任何理财计划明细记录。所以,由此产生的亏损应该由被告东亚银行承担。

  2009年4月,北京朱女士和王先生诉东亚银行“利财通”理财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合并审理,原告称银行方面不仅在宣传上用“固定收益”误导客户,还在客户提出止损后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损失,存在明显的过错。同一年,上海市民周宏义也选择法律维权。周宏义提供的法庭材料显示,他签署相关购买协议的日期是2007年9月11日,而需要提前做的风险测试和“客户适合度评估表”,却在9月20日才正式签署。同时,另外一个重要的文件“条款与章则”理应在签委托协议的时候给消费者,可这个关于产品的重要文件,周宏义却是在诉讼开始后才看到。

  东亚银行频现“巨亏”分析

  天灾

  东亚银行首先是受网点开设和业务开展等多重限制,不得不将对私业务客户群锁定高净值客户,主推比较擅长的外汇、境外投资等产品类型。2008年至今,国际市场一直波动不断,与此对应,其理财产品出现波动也就不难理解。从这个角度说,金融危机发生可谓是“天灾”。

  人祸

  东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不够谨慎。理财经理在做理财服务时没有通过录音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客户能够承受多少损失,没有通过风险评估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客户完全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并有足够的与该产品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此外,银行员工没有在销售给客户前先从自身的角度考虑,避免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往往被忽视的“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高端理财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理财规划,再通过合理配置等手段使客户的财富获得健康稳健的增长。

  同时,历次“血的教训”也提醒我们投资者教育问题不能忽略。对于投资者来说,首先要明确“理财不等于投资”这一理念。实际上,理财包括了如何让财富增长,如何保住财富,如何获得稳定回报,且收益与风险永远相伴。正确的理财目标应该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合理的理财计划,并利用各种适合的理财工具,为自己和家庭的将来做比较全面的财务安排,通过对财富的合理配置、安全保障和稳健增长,帮助自己达成人生目标。事实证明,盲目听信客户经理片面之词、未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合同的投资者最终尝到了苦果。投资者在签合同之前应看清楚合同条款,看不懂的地方请客户经理解释,客户经理如果有误导销售的情况应该当场录音保留证据。(新华网综合报道 张元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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