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内经济遭遇寒冬,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通过“重估”地产资产、变更折旧方法等财技运作,美化报表乃至造假的案例比比皆是。
但是,随着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下发,上述种种将面临监管利剑。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邱江
为促进企业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口径可比,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利润“技术性”增长
将被重点关注
一如往年,《通知》重点提出了监管部门关注的几大问题,首先便是:企业应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除有确凿证据表明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随意变更。
回溯2012年,机械业、钢铁业上市公司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其中不少龙头企业即通过调整应收款计提比例、坏账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方式,实现利润“技术性”增长。
如新钢股份,从2012年4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经计算,该调整预计减少2012年固定资产折旧1.92亿元,增加2012年股东权益及净利润1.44亿元,占公司2011年净利润的84.50%,但仍无法弥补公司2012年一季度2.6亿元的亏损。
又如太钢不锈,从2012年6月15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经计算,该调整致使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6.89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5.85亿元。
面对上述调整,上市公司公告中不仅未有充足证明材料,甚至对变更细节的披露、变更原因的解释大都牵强附会、一笔带过。
以太钢不锈公告为例,除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公司残值率变化也值得关注。查看近三年年报,发现其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残值率从2011年年报开始发生微妙变化,由2009年和2010年的3%变为2011年的3%、5%和10%三个档位。
固定资产折旧额与残值率关系密切,太钢不锈将残值率确定为三个档位,最低档位与之前3%齐平,另外两个档位远高于3%。如果残值率增加,固定资产折旧额就会减少。这不禁让人猜测:太钢不锈是否在通过调整残值率影响利润?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得随意变更
《通知》其次关注的问题是,包括企业不得随意对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进行重新分类。因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的,如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就改变房地产用途形成正式的书面协议,或房地产因用途改变而发生实际状态上的改变等,才能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更重要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012年的资本市场,退市政策紧逼下,不少ST公司谋求财技保壳,如*ST冠福、*ST国商等依靠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模式,进而“瞬间”实现净资产转正、净利突增。
*ST冠福去年8月21日公告,从2012年1月起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如*ST冠福核心项目在2012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预计将增加截至2012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约1.07亿元、2012年度净利润1.07亿元。公司三季度预测,全年可实现0-500万收益,实现扭亏保壳。
另一家*ST国商亦使用了雷同保壳术: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改变后,预计增加其所有者权益(留存收益)约19.89亿元、净利润33.15亿元——不仅实现保壳,业绩陡然大增。
此外,本次《通知》还关注了其余问题,包括股权激励不得随意变更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的会计处理、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关于“控制”的理解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