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理财产品需擦亮双眼。
业内揭秘理财经理售卖第三方产品提成高达5%~7%
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员工卖“私单”只是“冰山一角”,在第三方公司每天都纠缠、高额的回扣诱惑下,确实有不少铤而走险的员工,而其中获得的提成甚至高达5%~7%。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没有资质的投资公司假借银行的旗号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前日,本报报道的“银行员工私卖投资产品 投资者血本无归爆黑幕”引发了业内的强烈关注。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类金融产品日渐丰富,销售也随之受到热捧,但值得关注的是,相关的纠纷案件也随之发生。目前,业内质疑最多的就是为何银行理财经理会接触到这些第三方产品,而且并非个别现象。
银行员工:
有好多第三方公司找
据记者调查了解,正规的私募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销售系统,不会偷偷找银行员工代买。但这并不代表一线银行员工就不会受到诱惑,某银行员工告诉记者,“每天都有好多第三方公司找,不少理财经理会游说客户购买这些第三方产品,有的理财经理甚至会动员自己的亲友购买。”
业内人士指出,在银行理财经理向客户推售理财产品的背后,是高额的回报。
有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第三方机构经常会给银行理财经理发邮件,宣称如果代销其金融产品可直接获得高额佣金,“但很多人会考虑到风险太高一般不敢去做”。不过,也不排除会有人为了高额佣金而铤而走险。
资料显示,此前宁波某银行的一位理财经理也是通过银行客户对自己的身份信任,劝说客户将钱交由自己投资,结果客户损失了700万元。
内部人士:
有人为高额佣金铤而走险
据银行人士透露,对于银行的销售人员来说,一般可以获得5%~7%的提成,这成为不少销售人员卖力推销的利益诱惑。“一些营销水平高的理财经理,一年提成就能高达几十万元。”
有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私自代销肯定是有的,但面不大,这样做的代价太大。那些从成立公司开始就居心叵测的私募公司,想的就是非法集资,就是金融诈骗,用这样的思路,是很难找好的销售渠道的,也终究要将自己和客户带上万劫不复的道路”。
“干私活一旦被发现,就是不被开除也会很没面子,也在银行待不下去了。”一位新入行的年轻银行职员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
投资公司打银行旗号骗取信任
在质疑银行员工私卖产品的另一端,目前业内讨论最多的也是对相关投资公司的现状的隐忧。
北京优选财富相关专家告诉记者,近日涉案的北京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这种公司可募集的资金动辄上亿,而其投资成本却不高,“成本只有几十万,而募集的资金却有上亿元,如果公司动机不纯,则违约成本不高,可获得巨额非法所得,简直是暴利。”
托管银行写成监管银行
昨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涉事的北京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中鼎财富一号的资金保管银行为中信银行,第二期的中鼎财富二号的资金保管人为建设银行,第三期的中鼎迅捷的资金保管人是中国银行。
记者在微博上看到一份疯传的“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书”,上面将资金保管银行写为监管银行。据北京优选财富有关专家介绍,中间银行的角色和功能是保管而非监管。“但通商国银在给部分客户的投资计划书上将托管银行写成监管银行。”这样一来,投资公司往往打着银行的旗号骗取投资者的信任,投资人奔着银行的名目去,容易上当。
相关投资行业鱼龙混杂
据北京优选财富专家介绍,有限合伙是一种组织模式,固定收益的有限合伙基金未来也会成为主流的投资品种,但现在的尴尬就是整个行业鱼龙混杂,野蛮生长。这种模式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在中国兴起不到2年时间,如果经济形势无好转,无法兑付的案例或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会是常态。
“目前据我们所知,这种小型投资管理公司,曾经注册、发行过项目的就有1.25万家。”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因,这种公司在天津、新疆注册的比较多。据悉,天津已将2000多家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类为白名单、蓝名单和黑名单,其中白名单仅二十几家,只占全体的1%,蓝名单在经侦挂号,黑名单为坚决打击对象。该业内人士补充说,这方面的案例挺多的,经常会有这种有限合伙基金到期后,管理人失踪,把财产转移。
专家分析
不法分子借PE之名非法集资
近些年,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迅速,但火热的背后,整个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甚至一些不法分子假借PE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股权投资类产品是由社会上一些非金融类的企业,例如某某投资公司发行的,但监管层面并未把这些投资公司作为金融类的机构进行监管。在所谓的影子银行体系中,这类机构所产生的风险也最大。
“有些股权投资类机构甚至不需要相应的资质审批就能够成立,不能排除有些机构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圈钱。”郭田勇说。
郭田勇提醒投资者,股权投资类产品收益率比较高,但风险较大,一般的商业银行不大可能销售这类产品,即便有的银行代销这类产品,也是通过其私人银行部进行,对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强的客户进行偶然的销售,对一般的银行理财客户是不予销售的。
趋势展望
对“影子银行”监管将加强
有分析认为,相关事件发生后,监管层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乃大势所趋。据中金公司的分析称,相关的监管内容或涉及对银行承担实质兜底风险的融资方式增加拨备计提和资本金要求,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监管等。中金公司的分析认为,监管政策应重“疏”而不重“堵”,加强影子银行体系透明度、建立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防火墙、增加合格投资者认定、强化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立均是监管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