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祭重拳 批处理六起弊案彰显治市决心

2012-09-05 11:33     来源:新华财经     编辑:王伟

  证监会依法严肃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日前,中国证监会针对市场上流传的关于中信证券的一系列谣言进行调查,现已初步查明:

  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出现巨亏29亿”虚假信息的主要发帖人为张某某,男,29岁,河南省泌阳县人,2004年10月至今为福建南平个体工商户,其于2007年开始股票投资,累计投资额为6-7万元,由于股票投资持续亏损而不满,因听闻今年多家证券公司亏损,便拣最大的证券公司编造亏损信息进而具体精确为“中信证券巨亏29亿”的虚假信息,并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3时48分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发布。

  二、“中信证券海外投资亏损29亿元,王东明被带走”的主要发帖人为陈某,男,37岁,浙江杭州人,2011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某于1994年开立证券账户,目前账户金额为5万元左右。该虚假信息是陈某根据其QQ群内的聊天内容编辑加工而成,并于2012年8月13日14时40分通过其注册的“卯年申月”微博回复“波段兔王伟”微博时发布的。

  三、“里昂证券出现大规模人员离职”虚假信息的主要发帖人为曹某,男,29岁,湖北黄石人,2011年6月就职于某财经网站,其于2011年开始股票投资,累计投资额为6万元。2012年8月14日下午13时07分,曹某通过其注册的“曹某某”微博发布了该虚假信息。其称发布微博的动机系8月13日看到中信A股大跌,出于财经媒体记者本能对该事件进行核实,在采访过程中针对公司整合、人员是否流失等问题进行询问后将猜测性的信息对外发布。

  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证监会查处银河证券原员工张涛等人内幕交易案

  经查,2007年初,方大炭素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决定方大炭素通过定向增发进行融资。2007年4月1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股票发行部副经理张涛与时任方大炭素董秘在北京就方大炭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初步接洽,基本确定由银河证券担任方大炭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4月4日,张涛与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弘信)董事长王东海等人参加了方大炭素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协调会。

  2007年4月2日,张涛利用其妻账户买入“方大炭素”股票8万股,动用资金48.5万元;4月23日、24日分别卖出3万股、5万股,上述交易共获利11.77万元。2007年4月13日、17日,王东海用其个人账户共买入“方大炭素”股票2.5万股,买入金额18.6万元;6月6日全部卖出,亏损5755元。

  证监会查处彩虹精化董事长妻子沈少玲内幕交易案

  经查,沈少玲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董事,与彩虹精化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某某为夫妻关系,两人为彩虹精化的实际控制人。

  2010年11月23日,彩虹精化与深圳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世界)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绿世界),并口头约定深圳绿世界保证彩虹绿世界销售净利润不低于10%。2010年12月12日,深圳绿世界与嘉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星国际)签订了两份《产品销售协议》,销售金额分别为14.4亿元和大于4.8亿元,可能给彩虹绿世界创造净利润1.3亿余元,给彩虹精化间接创造净利润7155万余元。

  2009年左右,沈少玲安排同学黄某某借用5个证券账户为其买卖股票,这5个账户在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日期间,仅交易或主要交易“彩虹精化”股票,交易行为异常且与内幕信息高度一致。前述期间,5个证券账户买入“彩虹精化”股票289万余股,买入金额4722万余元;卖出52万余股,卖出金额990万余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截至2011年9月2日,上述交易共亏损476万余元。

  证监会查处原新日投资董事长肖家守等人内幕交易案

  经查,2009年7月,时任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投资)董事长肖家守与宁夏恒力总经理高某某、宁夏恒力大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董事长李某某会谈,表达了新日投资愿意参与宁夏恒力重组的意愿。2010年5月,高某某、李某某与宁夏国资委基本达成共识,由新日投资参与宁夏恒力的重组。肖家守代表新日投资多次赴宁夏与宁夏国资委、宁夏电投方面的领导沟通,全程参与本次重组。2010年9月28日,宁夏恒力公告了拟向新日投资定向增发8,000万股,增发完成后新日投资将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事项。

  2010年5月,朱莉丽从其丈夫肖家守处得知新日投资可以收购宁夏恒力股权的信息后,随后向本人证券账户转入资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买入“宁夏恒力”股票36万余股,成交金额269万余元,实际获利13万余元。

  2010年8月初,新日投资自然人股东肖传健从股东小组处得知新日投资要收购宁夏恒力的信息,并告诉其妻周晓丹。周晓丹知悉内幕信息后,立即筹集资金,动用本人及借用的证券账户,短时间内大量买入“宁夏恒力”股票89万余股,成交金额700万余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短期内卖出,实际获利75万余元。

  证监会查处瀚宇投资内幕交易及非法买卖证券案

  经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皇台)拖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贷款本息4043.65万元。2010年12月9日,长城资产通过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上述债权公开拍卖,瀚宇投资以1610万元竞拍成功。2011年1月28日,瀚宇投资实际控制人夏自强代表瀚宇投资与ST皇台签订协议,约定由ST皇台向瀚宇投资支付1674.18万元后免除余款2467.65万元。2011年1月29日,ST皇台发布公告,称及时清偿对瀚宇投资的债务,可豁免本息共计2467.65万元,并计入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营业外收入。2011年1月28日,夏自强指令瀚宇投资员工宋某使用瀚宇投资账户买入“ST皇台”4,900股,金额59,945元,实际盈利21,591.43元。

  证监会查处国信证券原员工李绍武违法违规案

  经查,2001年3月,国信证券深圳投行三部提交洛阳轴承研究所(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简称轴研所)改制上市报告,同年4月,国信证券轴研所项目审批获得通过,李绍武为项目负责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国信证券对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进行上市辅导,李绍武为辅导人员。2001年,李绍武在得知轴研科技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介绍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利科技)于同年8月以发起人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认购65万股轴研科技股份。2005年5月,轴研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昕利科技持有的上述股份进行登记,至2007年3月5日全部卖出。

  此外,2001年起,李绍武利用其在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的职务便利,还在对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通过其配偶邱某、岳母冯某等的名义,持有、转其股份或买卖其股票。李绍武上述行为合计获利10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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