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台监管投资公司新措施

2012-09-05 11:24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伟

  日本金融厅4日宣布新的金融监管措施,规定信托银行必须建立监管机制,监督投资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行为,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AIJ投资顾问公司巨额养老金资产蒸发事件。

  新监管措施规定,投资公司要向信托银行提交投资报告和监察报告等。与此同时,《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强,对通过虚报投资收益与客户签约的基金经理的处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增至五年以下,罚金额度也有所增加。

  AIJ通过投资收益报告造假虚报收益,从企业养老金基金筹得1458亿日元(约合18.6亿美元),参与金融衍生商品等交易投资失败,导致大部分资金蒸发。今年3月23日,日本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以涉嫌欺诈用户为由对AIJ展开强制搜查,日本金融厅同时宣布取缔AIJ的从业资格。(记者 何德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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