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降温 国有银行要跟进

2012-08-22 10:45     来源:新京报     编辑:范乐

  民间借贷从本质上说一种逐利行为,它难以承担起政策面上所期望的扶助地方中小微企业的责任。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发挥国有银行的作用。

  曾经火爆的民间金融,最近传出降温的消息。在民间金融最具代表性的浙江温州,有两组数据可以证明这一趋势:温州银监局今年5月份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当地民间借贷的规模已经比去年8月份缩水30%左右;此外,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为21.21%,比去年同期下降3.27个百分点,相比一季度也有接近1%的降幅。另外一些民间借贷曾经活跃的地区如广州、鄂尔多斯,也有大致类似的情况。

  民间借贷的下降,与这些地区的经济陷于低谷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前几年经济火爆时,这些地区对资金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国有的金融机构顾及不够,民间金融顺势热了起来。现在,随着经济的下行,社会对资金融通的渴求也在减退,民间借贷自然也会出现降温。

  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经济下行,带给企业的一个直接问题便是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在这个困难时期,它们更需要金融的支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前一时期政策面上对民间借贷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条件,民间金融的发展似乎出现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民间借贷这时候反而出现了收缩,这说明面对经济下行,以逐利为天性的民间借贷表现得很谨慎,它们是不可能因为具有了政策的肯定而无视借贷风险的。

  民间金融由于运行在国家的金融市场管理体制之外,因此在放贷上表现得比国有金融机构灵活得多,但是其利率也普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虽然给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借贷方便,但客观上也增加了这些企业的运营成本,加重了它的负担。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国有金融机构对地方上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力度不够。如果国有金融机构能够像它们支持国有企业投资一样支持地方上的中小微企业,那么民间借贷也就不会倒逼政府对其承认,并且承认其任意突破国家的利率规定,甚至导致一些地区高利贷泛滥。

  现在,民间借贷出现了降温,这说明政策面上对民间金融的支持固然需要,但它很可能并没有与民间金融的特性完全入扣。民间借贷从本质上说一种逐利行为,它难以承担起政策面上所期望的扶助地方中小微企业的责任。现在它的降温,使原本所希望的中小微企业的资金融通又出现了问题,给“稳增长”目标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而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发挥国有银行的作用。对于国有银行来说,它当然也有经济利益考量的现实需要,但是它作为国有的金融机构,更具有扶助企业的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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