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8月1日正式卸任,但却将“旺中案”这个烫手山芋留给了继任者。上周三,“NCC”以“史上最多附加条件”通过延宕长达18个月的旺中并购中嘉案,但因旺旺总裁蔡衍明隔天就推翻附加条件,导致民间反弹又起,让旺中案再生波澜。一个单纯的商业并购案竟生出这么多波折,“NCC”的决策过程也备受质疑,这些都让旺中案呈现出难以预料的“开放式结局”。
“旺中案”决策:“NCC”拖沓致非议
旺中案虽然于上周火速过关,但此前已经拖了18个月。刚卸任的“NCC”前任“主委”苏蘅表示,审议旺中案,“NCC”每周都有工作会报,包括跨“部会”调查等,整个过程进行地毯式检视,才能在最后做成决议,“绝对没有审议延宕之说”。
前东森亚洲台总编辑林天琼告诉导报记者,“NCC”做决定的3位“委员”跟蔡衍明有一些纠纷和矛盾,所以拒审这个案子。加上蓝绿对此存有异议,民间意见又不尽相同,“NCC”于是通过开公听会和听证会来征求意见,企求形成共识。“但这都是徒劳,“NCC”本身对这个案子的日程表也没有设定好,自然效率不高,行事拖沓”。
当然,旺中案的放行,不是苏蘅一个人的决策。据林天琼介绍,“NCC”是以少数服从多数来做决定的,因此旺中案实际是以4誜3的票数通过。其实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并没有理由阻止这种买卖,这个并购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商业买卖。再加上3大项许可附停止条件和25项附加条件才允许放行,可以看出这个案子不是苏蘅一个人决定的,而是4个人达成一致的决策。
而对于苏蘅下台前忽然放行旺中案,世新大学新闻系教授彭怀恩认为,这个时间点虽然容易引发质疑,但也表明了苏蘅的决心。林天琼也认可这样的观点。“苏蘅在任期内结束这个案子,也算是一个有担当的公务员。虽然这个案子拖了很久,但最终还是在自己最后的任期内决定放行,说明他不想把这个担子丢给继任者去处理。他自己也知道放行后,会在社会各界内招来争议和批评。”林天琼强调,民众本来就嫌弃“NCC”拖沓,最后什么都不做岂不更糟糕?
官方亮明底牌:做新闻就不能做渠道
台湾《财讯双周刊》最新一期文章表示,据熟悉内情人士指出,“NCC”有条件通过旺中案,最大原因是“行政院”已经摆明态度,要业者付钱推动数字化,实践马英九的数字汇流政策。加上执政团队连连“凸槌”,旺中旗下媒体的言论尺度被视为谈判筹码。
也有反对派的“NCC委员”私下透露,曾被“行政院”叫去“摸头”,关切旺中案为何“卡住”。
不过媒体关注的是,对于苏蘅在旺中案上的决策,“阁揆”陈冲也有不同看法。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冲谈及旺中案时也表示:“这个案子突然跑出来,我也不知为什么。”但林天琼认为,媒体可能会错意了。
“我想陈冲当时只是在陷入记者追问的情况下,表达不清而已。”林天琼表示,陈冲自己也说了,并不是针对“NCC”的草草了事而提出批评的,以陈冲的身份和资历,不至于这么笨。而台湾官方说法目前也已经改为:陈冲对苏蘅放行旺中案并没有反对意见。
彭怀恩认为,其实苏蘅的决策不仅符合学界期待,应该也让上司很满意。“‘NCC’在旺中案的决策中首次亮明了底牌,那就是你如果是新闻内容提供商,那么就不能是数字渠道运营商。我们以前只是模糊感觉到‘NCC’是这个意思,旺中案终于明确了,就成为以后决策的参照。”彭怀恩也指出,台当局也愿意让蔡衍明去赚钱,但前提是你不能同时有影响政治的能力(指新闻业务)。
想硬扛“NCC”?旺中案前途不明
对于旺中案本身的争议,“NCC法务处长”谢焕干表示,蔡衍明如果对处分不服可提出行政诉讼。如果旺中胜诉,“NCC”就必须重新审议。另外,旺中宽频也可调整股东结构后重新送件,但要看“NCC”如何认定,如果“NCC”认为属相同案件,则可维持原决议。
对此,林天琼认为,蔡衍明应该会对“NCC”提出行政诉讼,毕竟现在有部分学者甚至新科 “NCC主委”石世豪都认为,“NCC”这几年来对案子进行附加条件的做法,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他们认为,“NCC”对此类并购案件的放行,只能简单地作出“能过”或者“不能过”的决定,而不能强制附加诸多条件。
当然,蔡衍明的死对头苹果集团总裁黎智英肯定是希望这个案子不要过,两人的江湖恩怨由来已久。“这旺中案一过,黎智英的壹电视在台湾绝对会大受打击,黎智英肯定会极力反对。这些大佬都已经有点挟媒体来替自己的利益做辩护了。”林天琼认为,其他近期围绕在旺中案周边的质疑、抗争,也很难成为挡住蔡衍明的巨石。
不过,彭怀恩对旺中案的前途存在不同看法。他认为,“NCC”的底牌已经亮明,不可能退让;而蔡衍明也绝不甘心切割中天新闻台,这样的僵局之下,旺中案很可能无疾而终。
新闻背景
旺中并购案
旺旺中时集团简称旺中,是岛内一家涵盖多家报纸、电视的大型媒体集团,由旺旺老板蔡衍明掌管。旺中宽带并购中嘉网络,被称作旺中并购案,中嘉网络是台湾第二大有线电视系统,掌握了台湾118万有线电视用户的收视权。该案经过18个月的马拉松式谈判,上月25日“NCC”终于有条件通过旺中案,然而一夜之间突变,旺中集团总裁蔡衍明无法接受不做新闻频道的限制条件,并希望争取下届“NCC”同意。
旺中并购案创下岛内有史以来最多附加条件并购案。“NCC”对旺中集团提出三大项许可附停止条件和二十五项附加条件。所谓“许可附停止条件”,就是如果不完成,就不发出这项并购案的许可执照。停止条件包括必须完全切割与中天新闻台的关系;中视新闻台必须变更营运计划,成为非新闻频道;中视综合台的新闻时段,也要设立独立新闻编审制度。
除了三大项停止条款外,“NCC”并列出二十五项附带条件,只要旺中没有在期限内完成或是违背条件,依法可收回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