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叫停化解欧债危机两大举措

2012-07-23 09:10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范乐

  在德国左翼党议会党团、基社盟议员,以及上万名学者和德国民众对拯救欧元的欧洲稳定机制和欧盟财政契约提出违宪指控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近日宣布,将于9月12日对这一紧急诉讼作出裁决。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在未来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德国、欧盟及欧元区成员国政府在应对欧债危机方面将陷入被动。

  作为欧元区头号经济体和欧洲稳定机制的出资大户,德国的批准是这两个应对欧债危机工具生效的关键。考虑到化解欧债危机需要分秒必争,德国财政部长朔伊布勒敦促联邦宪法法院加紧决策。他说,“欧洲稳定机制拖得越晚,给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就越多,外界对欧元区在适当时间框架内作出必要决策的信任度也就越弱。”

  其实,这一紧急诉讼的社会背景还要从最近一次欧盟首脑会议说起。这次会议突破了欧洲稳定机制只救助陷入危机的成员国政府而不向各国银行直接贷款的底线。欧盟原来的规定是,对于陷入困境的本国银行,由各成员国政府负责救助。但是,各成员国政府并不愿意为了救助本国银行而申请欧洲稳定机制的贷款,因为申请贷款是有条件的,即受援国的财政须受欧盟、欧洲央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三驾马车”的监督,等于丧失了财政主权。

  为了既不丧失财政主权又能救助本国银行,各国在欧盟首脑会议上一致向德国施压,迫使德国作出妥协,同意在统一的银行监管体系建立后,商业银行可以直接申请欧洲稳定机制贷款。这一条款一旦开始实施,那么可以肯定欧洲稳定机制现有的资金规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面对的已不仅仅是欧元区各国的财政,还包括陷入困境的商业银行。

  德国政府原想通过建立财政联盟来堵住欧元区成员国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的窟窿。但现在看来这多少有些一相情愿:首先是各成员国政府不愿交出财政主权,其次是德国公民也不同意通过建立财政联盟而去分担其他成员国的债务。在此背景下,德国左翼党议会党团、基社盟议员及上万名学者和德国民众提出,议会两院6月29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欧洲稳定机制和财政契约因加重德国人的经济负担和向欧盟让渡更多财政主权而违宪。德国联邦宪法法院7月16日宣布,将于9月12日作出裁决。德国联邦总统高克随即响应宪法法院的呼吁,拒绝在议会法案上签字,致使化解欧债危机的两大法案在德国暂时搁浅。

  无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届时作出怎样的裁决,可以肯定的是在欧洲稳定机制和财政契约不生效的前提下,德国、欧盟和欧元区各国政府在化解欧债危机方面已经失去了政策回旋余地,很难在财政和政治上作出进一步的决定。这种尴尬局面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欧盟进一步的一体化绝非易事,它由多民族组成,各个民族或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性,特别是在目前各国财政捉襟见肘之时,一体化的深化更加困难重重。二是欧盟仅靠财政政策难以走出危机。迄今为止,欧债危机的化解措施大多是围绕财政政策展开的,其成效并不明显。

  或许正是因为看到欧盟通过财政政策化解欧债危机的局限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7月16日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呼吁欧洲央行进一步放松货币政策,在化解欧债危机上发挥关键作用。自2010年5月以来,欧洲央行已经购买了2115亿欧元国债,并向银行注入了1万亿欧元的流动性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如果危机进一步升级,欧洲央行应当购买更多的国债,并继续向市场“大规模”注入流动性,以此压低陷入困境的国家向市场发行长期国债的利率。

  事实上,这等于是欧洲版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欧洲央行的职能将由此变得与美联储无异,不再是保持货币的稳定性。这种政策必然导致通货膨胀,而通货膨胀将有损于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德国是欧洲存款最多的国家,也是欧洲各国债务最大的债权人。从这个角度看,德国的立场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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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稳定机制是欧元区永久救助机制,旨在向融资困难、需要帮助的欧元区国家和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当前借贷能力为5000亿欧元。原定7月1日生效,需经占出资份额90%以上的国家批准。

  欧盟财政契约旨在严肃财政纪律,要求将控制债务规模写入宪法并引入对违约国的自动惩罚机制,欧盟27个成员国中已有25国签署财政契约。生效时间定于2013年1月,条件是获得12个欧元区国家批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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