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财长就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成一致

2012-05-17 10:37     来源:中国证劵报     编辑:范乐

  为防止金融危机重演,15日召开的欧盟财长会议同意,逐步将欧盟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提高到7%。这一决定为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成为欧盟法律奠定了基础。但这一决定仍需经欧盟议会批准后才能生效。欧洲央行和欧洲银行监管局(EBA)同时警告称,新规可能会向单个国家监管者让渡太多权力,从而破坏欧盟的整体监管。

  5月初,欧盟财长曾就上述议题举行会议,英国当时要求欧盟允许成员国自行设立比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更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15日欧盟财长会允许英国继续其银行业改革,要求汇丰控股、巴克莱、莱斯银行、皇家苏格兰银行等大型英国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率达10%。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表示:“英国大型零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高于国际最低标准。”

  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内政和经济事务大臣韦斯塔格表示,各方达成的协议既保证了欧盟内部拥有统一的金融监管措施,也确保了成员国拥有足够的灵活性推行更严格的国内政策以保障国家金融稳定。

  不过欧央行副行长康斯坦西奥表示:“新规可能存在风险。”欧洲银行监管局主席恩利亚也表示,新规可能会向单个国家监管者让渡了太多权力。

  另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根据欧盟金融业监管委员巴尼耶所拟方案,欧洲上市银行股东将有权否决银行高管薪酬,并有权通过投票规定奖金占薪酬的最大比例以及银行员工最低与最高薪酬的比例。此外,银行还须披露薪酬最高的20至30名高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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