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强积金管理局计划提高退休前,提取供款的灵活性,包括一旦患上严重疾病或突然因意外出现财政困难,供款人可以在65岁之前提款。另外,香港强积金管理局亦会研究容许供款人在65岁后,可以选择分期提取供款,将于今年内进行公众咨询。
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将于日内公布计划详情。根据《强积金条例》,供款人只可以在特定情况才提早提取供款,如永久离开香港,或年满60岁并提早退休。
因应社会上有声音要求提高提款灵活性,香港强积金管理局研究让供款人,在出现严重疾病或重大意外时,可以提早取出供款。
有香港强积金管理局董事表示,目前香港市民于强积金户口中的存款金额有限,考虑放宽范围时,亦必须要因应实际情况。至于“严重疾病”如何界定,消息指,或会研究外国做法,但相信会同时考虑疾病种类和实际病情。
香港强积金管理局亦考虑改变目前一笔过,在65岁提取全额供款的做法,改为可以分期提款。消息人士称,分期提款的好处,是让供款人可以在经济周期欠佳的时间,选择保留存款。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倾向让供款人,选择一次过或以年金方式分期提款,在分期的情况下,存款可以继续在户口内滚存并增长,一旦成事,局方期望受托人,能提供不同产品让退休人士选择。
为了降低目前19间受托人公司的行政收费,有指港府正研究成立公共信托人,以非牟利形式引入竞争,间接拉低行政费。消息人士称,除非单靠市场竞争,已不能令行政费下调,否则不会考虑成立公共信托人,但同意由公共信托人直接接受存款,或提供强积金产品由第三者销售,相信都能够进一步降低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