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人称“阿姐”的香港艺人汪明荃,今年2月斥巨资3296万元(港币,下同)购入香港广播道豪宅“尚御”一个房屋,并以该成交价在田土厅(土地注册处)注册;然而,明报侦查发现,汪明荃原来在相隔4个月之后,在上月初又以区区1元象征式代价,购入该豪宅一个市值150万元的车位。有议员及律师会副会长均质疑,此举令田土厅的单位楼价变相“夹高”,似有托价之嫌。
卷入事件的新盘为尚御(亚洲电视旧址),由美国退休基金持有,该盘于3月起拆售车位,每个售价介乎108万至128万元,但于6月上旬却以1元价格,将一个市值约150万元的单边车位,售给早于2月中已购入物业单位的汪明荃。
汪明荃回应:属买卖协定
汪明荃上周四接受明报查询时表示,2月购入单位时,早已协议楼价是包括一个车位。至于为何买卖合约完全没有提及?她则说,“是我们买卖之间的协议,这些不用讲得咁清楚啦。”又续称:“那是我真金白银买,成几千万的楼。”
由于有议员质疑上述行为有“托楼价”之嫌,汪明荃回应说﹕“我用自己的钱买楼,有什么问题?”其后,她说﹕“你们为什么要这样质问我!有什么好质疑我?我不会做犯法的事情!我买楼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也买楼,你们都知道,都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
销售代表﹕为刺激销情
尚御销售代表仲量联行住宅部董事莫凯杰说﹕“(有关1元车位的安排)是为了刺激销情,(及后)见到个势好番,便停止。”他说﹕“2月出售的单位(即汪购入的单位),是贵少少,车位属于口头协议,由于当时销售安排上,未准备卖车位,另外亦由于合约(单位连车位一同出售)未准备好,所以6月才交付买家。”
有议员认为,这件事从情节看,属于楼市托价的行为。他称,公众都会以为楼价3296万元只包单位,但原来实情是还包一个车位,公众或会遭误导。
律师﹕幅度虽不大 足误导
身兼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成员的律师会副会长林新强表示,虽然托价幅度不算大,但都可能误导公众,“不将车位一同写下来,第二个人来买,个个以为个单位价值几近3300万元,原来不足3150万元,哪个不知道,便会被误导”。律师黄国桐亦表示,这种做法或有扭曲楼价之嫌,奈何法例暂无法规管这类行为,属灰色地带。
同厦业主百万买车位
尚御暂已售出约100个车位(总数103个),绝大部分业主都要花过百万元买入,至今大业主只售出3个“1元车位”,除了汪明荃的一个外,某集团董事长也于5月以3800万元购入房产,也获售两个“1元车位”,然而与汪明荃个案不同之处,是他的车位和买卖合约于同日在田土厅注册,汪明荃的买卖合约和车位合约,则相隔4个月才分别送去田土厅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