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当天发出的公告中表示,鉴于规管制度即将实施,希望提供评级服务的信贷评级机构及其评级分析员尽快向证监会提交相关牌照申请。证监会已在2010年下半年就设立该制度进行了公众咨询,并已就牌照申请时间表等具体操作作出说明,帮助业界顺利完成过渡。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说,向在香港运作的信贷评级机构发牌并将他们纳入规管制度符合公众利益,也符合全球发展趋势。(记者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