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乌龙指”鲜见事后赔偿案例

2013-08-19 09:26     来源:中国证劵报     编辑:林天泉

  由于高频交易普及,近年来海外股市“乌龙指”事件时有发生。在发生类似事件后,直接损失主要由责任方承担,但能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相关处罚和对投资者赔偿的资料很少。

  美国完善熔断机制

  2010年5月6日下午2时47分,美股一名交易员在卖出股票时误将1600万美元打成160亿美元,导致道琼斯指数突然出现近千点的“闪电暴跌”。当天美股收盘后,纳斯达克运营部门宣布,在当天下午2时40分至3时之间执行、股价波幅较2时40分或之前最后一笔交易的报价超过60%的交易指令全部取消。为避免类似事故重演,美国证交会于2010年6月更新“熔断机制”。根据该机制,价格不低于1美元的股票或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如果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或超过30%,将被暂停交易;价格低于1美元的证券如果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或超过50%,将被暂停交易。该机制覆盖范围包括标普500指数和罗素1000指数成分股以及344只交易量最大的ETF。

  2011年,美国证交会批准各交易所将“熔断机制”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美国上市公司股票。2012年,证交会再次修订“熔断机制”。

  针对整个证券市场,美国证交会规定,当标普500指数较前一天收盘点位下跌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都将暂停15分钟。上述规则于今年2月4日开始实施,试行期为一年。

  损失多由责任方承担

  2005年12月8日,日本瑞穗证券公司的一名交易员接到客户委托,要求卖出在东京证交所新上市的人才服务公司J-Com股票。这名经纪人错误地将客户要求的“以每股61万日元卖出1手”敲成“以每股1日元卖出61万手”。

  大约1分半钟后,该交易员意识到错误,但55万股股票的交易已达成。为挽回错误,该交易员登录东证系统,但几次尝试取消都未成功,在其后不到8分钟的时间内,交易全部达成。尽管此后瑞穗大量回购股票,但至少蒙受了270亿日元(约合18.5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由于东京证券交易所系统出现问题使股票下单出错后无法取消,瑞穗证券要求东证所赔偿400多亿日元。2009年12月4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决东证所赔偿瑞穗证券107亿日元。

  2005年6月,台湾股市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乌龙”交易。台湾第二大证券经纪商富邦证券的一名交易员因输错指令,导致其客户美林的8000万元新台币买单放大了100倍,变成以涨停板价格买进282只一篮子股票,总金额近80亿元台币。此次错误交易给富邦带来的损失超过4亿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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