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吐假钞可追责 假币纠纷将不再无据可循

2013-08-02 13:50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林天泉

  昨天,江苏省首批ATM机记录冠字号标识(图中白圈处)正式张贴启用。 实习生 徐睿 摄

  昨天下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在南京国际金融中心举行发布仪式,江苏省首批ATM机记录冠字号标识正式张贴启用。此活动预示着,从昨天开始,全省40293台自动柜员机将统一开始张贴“本机支付纸币已记录冠字号码 供受理假币投诉查询使用”标识,此举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货币信心。

  随着银行自助业务现金规模的扩大,通过自动柜员机等自助设备办理现金业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现金业务处理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为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现金业务权益和知情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全省广泛开展自动柜员机配款记录、存储、备查冠字号码工作。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张奎主任介绍,江苏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此项冠字号查询追踪工作,此后ATM机吐出的钞票都将通过安全管理系统记录冠字号码,并与人民银行联网记录,作为备案保存。截止2013年9月30日,全省银行金融机构的所有自动柜员机已全部实现此项工作。今后,假币纠纷将不再无据可循,冠字号码配合其他辅助证据作为举证资料,可信度高,取证严密,作为仲裁者的人民银行凭借这个有力的科技抓手,可以公证地裁定责任所在,得出令消费者和金融机构都信服的调查结论。(实习生 郇宇 记者 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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