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规范债券市场交易结算行为

2013-07-10 10:05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林天泉

  始于今年4月的债市风暴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央行昨日再发一文,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须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一旦达成交易则不可撤销和变更。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以遏制不能在前台交易的丙类户等线下交易,防止故意做价,但也增加了正常交易的难度。

  >>发布

  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

  央行公告指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债券交易应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债券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债券交易包括现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债券借贷等。

  此外,央行称,两家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债登和上海清算所不得为未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的债券交易办理结算。

  联网办理有一个月过渡期

  公告并称,获得央行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后,市场参与者应当及时向同业拆借中心和登记托管机构申请债券交易联网和开立债券账户。

  据介绍,已经开立债券账户、但尚未与同业拆借中心联网的市场参与者应当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的过渡期内,委托结算代理人为其办理联网手续。

  这份公告的发布之日为7月2日。央行明确提出,过渡期结束后,未与同业拆借中心联网的市场参与者不得开展债券交易。

  >>解读

  对债券交易进一步规范

  联讯证券宏观及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杨为敩表示,此举是央行对债券交易的进一步规范,之前的债市打黑和规范杠杆,使得最近债券市场交易清淡,预计此次在短期内仍将对债市有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看,有利于后市更好的发展。

  剑指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唐楚薇分析称,看多债券市场的丙类户请甲类、乙类户代持,以较少资金获巨额回报。其操作方式游离于监管边缘,是违规高发区。在债券市场牛市时,丙类户可以分文不花,“空手套白狼”,

  赚得巨大收益。这就使得关联交易以及利益输送成了丙类户之“罪”,也成为央行整顿债券市场的重点对象。

  不过,有不愿具名债券分析师表示,央行此次发布的公告意在防范利益输送,使债券市场交易更透明公开,但他认为此举效果可能并不大,只是增加了丙类账户的交易难度,原来通过丙类账户利益输送的情况就很少。

  >>影响

  银行理财账户受影响

  公告明确指出,中债登和上海清算所不得为未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的债券交易办理结算。这也就意味着,曾经存在于市场的“线下交易”将被遏制。

  一位股份制银行债券交易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经过同业拆借中心的线下交易,机构可以自行达成交易协议,然后直接找中债登或上清所过户。银行理财账户的债券交易普遍通过这种方式,交易规模巨大,且多为丙类账户。在此之前,丙类户不需联网。她表示,央行此举对部分银行理财户影响较大,如果以后债券交易完全阳光化,银行理财业务的利润恐怕会降低,可能也会影响到相关理财产品收益。

  交易员表示压力增大

  此次新规规定债券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对此,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交易员表示压力很大。

  一位股份制银行债券和利率交易员称,能理解央行的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机构故意做价格,做了之后产生误导,又撤销修改,干扰市场定价,但在正常交易中,确实存在手误或者质押空券等不得不撤单的错误。

  不过对于央行此举,交易员也只能让自己更加谨慎,“好在前台做错,后台不确认就没法交割,只能多加小心了。”交易员表示。

  丙类账户

  按照参与债券结算业务资格和方式的不同,结算成员分为甲类成员、乙类成员和丙类成员。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为直接结算成员,丙类成员为间接结算成员。

  丙类户由于渠道较多,被用来撮合市场交易。在市场下行时,欲出让某只债券的机构如找不到合适买家,它就可能找到丙类户,通过其撮合,最后往往可以找到合适的买家。

  (京华时报记者高晨 马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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