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问题仍在延续 风险防控需加大

2013-05-09 09:47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林天泉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可谓老生常谈,但考虑到今年以来,已有不少地方政府推出新一轮拉动经济的投资计划,并且一如既往地追求“大投入、大项目”,因此,对地方债风险防控的再强调,将有助于避免风险扩大化。

  从今年年初各省陆续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投资依然受青睐。如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投资拉动”,并表示要“确保全年完成投资2万亿元以上”;甘肃省也表示要“着力增强投资拉动力,推动100个重点项目”;贵州1.7万亿元、广西1.5万亿元、浙江未来5年投资超10万亿元。上述实例再次说明地方政府难抑投资冲动,但投资拉动的局限性、负面性仍未引起足够重视。

  投资的最终实现缺少不了资金的支持。地方政府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财政收入、银行贷款、政府发债。而在渠道资金减少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对投资的偏好可能加大债务风险系数。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面临收入减少、偿债压力较大的窘境。

  2013年各省财政预算报告已经显露出地方债务的担忧。浙江省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一些市县财政资金调度的压力较大。”吉林省也提出,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还高峰期,各级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湖南省的预算草案则直接点出,“偿债压力很大,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行存在隐患,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中央财政情况也不乐观。财政部4月份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财政数据显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一半多。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负增长0.2%。尤其是3月份负增长达到5.2%,接近去年8月份负增长最高值6.7%的水平。

  财政收入的减少一方面无法保证债务偿还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会促使地方政府更倚重银行信贷资金。但金融监管措施的升级将使地方政府的投资拉动愿望受到影响。

  地方债的潜在风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去年12月份,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四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严控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之前,银监会还口头叫停基建类信托。

  资金来源渠道的收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但债务存量的有增无减将进一步扩大风险。所以,防控地方债风险关键一步便是控制地方债规模。

  今年3月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公开表示,“先采取一些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对此,银监会明确表示,2013年遵循“规则不变,弹性掌握”的原则,要求各商业银行有重点地支持铁路、公路和新兴产业等领域国家重点项目建设。

  但对于重点项目投入也不能放松风险防控。某地金融监管部门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在政府平台贷款中,银行贷款主要投向市政公共建设领域。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末,当地投向市政公共设施的银行贷款占57%,投向房地产领域的占10%,投向道路运输、轨道交通和其他城市交通的占10%。

  而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透露的信息来看,今年资金投向仍未发生明显改变。铁路、公路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设施领域依然是投资重点,不过这些领域所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收益小等特点也与银行贷款的期限性、收益性形成矛盾。

  地方政府投资的盲目性容易带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恶果。从各家上市银行年报来看,风电设备、锂电池、太阳能光伏发电用多晶硅等部分新兴行业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比较严重。

  2012年和今年地方政府债务将进入集中偿还期,约有42%的地方债务于2012年底前到期,53%的地方债务将于2013年底前到期。

  为避免出现不良贷款,部分银行机构对政府到期还款采取展期措施,这一办法实施的直接作用虽将风险后移,却让地方政府存有加大投资的侥幸心理,其结果可能会继续扩大投资,无法真正防范风险。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隐患,一些地方政府已有积极行动。如云南便明确表态,“及时补充偿债准备金,有效应对偿债压力。逐步建立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改进完善地方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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