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22日从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了解到,为及时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近日,财政部组织北京、天津、广东等12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
国务院常务会议此前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据透露,财政部此次的调查对象是试点地区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重点是试点政策运行情况,试点对地方经济、财政、企业产生的影响,试点的政策效应等。调查采取动态跟踪的方式进行,自4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对试点方案确定的“1+6”行业,每个行业均要选取不少于10户典型企业确定为跟踪企业。
具体而言,调查内容包括动态跟踪企业相关情况,即改革对跟踪企业所带来的影响,税负变化情况(同比和环比)、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试点政策在不同地区执行中是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及其原因等。财政部要求,突出反映试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要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为下一步试点政策的全面推开和补充完善提供对策建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负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财政税收学院副院长庞凤喜表示,她近日受税务机关委托调研得知,受进项税抵扣难影响,湖北省一些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业的税负不降反增。比如过桥过路费抵扣不了;物流企业面对强势的石油企业,更是因买不够油而开不了票;某市则因为国地税系统变更,开一张货运发票要开40多分钟。而一旦降低抵扣门槛,税务机关又担心发票乱开、税源流失,“这是一个两难”。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时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营改增试点企业已达112万户。从税负变化看,只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相信随着改革范围扩大,试点行业增加,企业增负面还会继续下降。此外,各省财政都对税负增加较多企业实行临时扶持政策,也会减轻增负企业压力。
但庞凤喜认为,5%的比例不能一概而论,营改增后税负增减与当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成本构成有关,比如一些地区作为物流中心,所辖企业的税负将普遍增加,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并明确补贴资金来源和期限。
在“宏观税负、税负结构与结构性减税研究”中,庞凤喜还提醒,除关注营改增本身的问题外,财税部门还需关注非税因素对结构性减税的影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期,民生支出大大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减支措施,必然对税收收入提出更高要求,而各地税务机关往往层层加码下达税收征收任务,并把完成收入任务与否作为考核税务管理部门工作业绩好坏的重要指标。庞凤喜呼吁,应“清费正税”,突破税费结构对结构性减税的基本约束,切实增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减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