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1日电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告,保险产品宣传资料含误导性用语,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被罚5万元。
经查,2012年1-7月期间,你公司部分业务员携带的“华夏之星”、“鎏金宝”、“金六福”等保险产品宣传资料含有“本金”、“存”等误导性用语。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含有误导性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62条的规定,陕西保监局陕西保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白文辉,作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营销组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鉴于你积极配合检查,主动交代问题,依据《保险法》第173条及《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陕西保监局决定减轻处罚,给予你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王玲,作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营销本部经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173条的规定,陕西保监局决定给予你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