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市区的一条街道。
中新网2月19日电 本届政府的“城镇化”战略已经吸引了大量金融机构“淘金”。根据国内多家媒体的报道,从2012年12月至今,已有工行、建行、农行、交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制定了服务城镇化的信贷方案,而且多家银行已经和多个地方政府签署金额上百亿的城镇化贷款协定。不过,多位专家警示说,银行开闸城镇化贷款,需避免一拥而上,谨防不良贷款的大幅上升。
国有大行率先开闸
根据交通银行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3月18日,交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要坚决贯彻宏观调控政策,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量,拓展优质信贷资产,着力支持城镇化发展。
实际上,从十八大至今,“城镇化”一直是银行关注的焦点题材。根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梳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和政策性银行国开行已经制定支持城镇化的信贷方案,招商银行和浦发行等股份制银行亦明确表态准备跟进。
根据《人民日报》19日报道,国开行近日与安徽省政府签署了《综合推进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合作备忘录》,约定2013—2015年间,双方于安徽9市、21县启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且于2020年前持续深入推进全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虽然报道没有披露授信金额,但是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截至2012年末,国开行已向安徽发放本外币贷款余额1500余亿元。国开行还公开表态说,今年一半以上的贷款会投向城镇化。
《人民日报》前一天还报道说,曾长期支持“三农”建设的农业银行已经提出“立足农业银行实际,主动对接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积极推进银政合作,拓宽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着力提升金融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战略。截至目前,农行城镇化相关贷款余额已超过3400亿元,覆盖全国650多个县(市)。另据农行官网发布的消息,2月20日,农行又与湖北省政府签订了城镇化建设与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备忘录,约定未来五年向湖北省城镇化建设及相关产业提供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信用额度。
已经采取实际行动的不惟农行。根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工行江苏分行今年以来已与多个地方政府签订金额超过200亿元的城镇化贷款意向协议,仅南京市江宁区就获得两年超过100亿元的授信额度。此外,该行还与常州武进区政府、扬州江都区政府等多个地方政府签订城镇化贷款协议。
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相比,一些股份制银行似乎更看重支持城镇化过程中带来的网点扩张机会。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高层就坦言,该行目前已于全国七八十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增加的空间已经不大,而城镇化的推进为它的网点布局带来了新的机会。今后,该行会更多向一些百强县和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商业综合体布局网点。
融资平台成承接主体
虽然专家一再提示,城镇化绝不能等同于“房地产化”,但是,从目前几家银行与地方政府签订的银政合作协议来看,房地产授信仍然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2月20日同几家银行签署的总额达600亿元的意向授信中,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房地产、水电站、太阳能光伏、煤制天然气、钢铁改扩建等领域和项目占据了大部分额度。而南京江宁区从工行获得的100亿元授信额度中,就有60亿元是用于上坊片区旧城改造的。
报道援引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的内部人士的话评论说,城镇化要容纳更多人口,“造城运动”就难以避免。但具体实施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即通过一些配套规划,推动产业发展吸纳更多人口来推进城镇化进程,而非简单地造城。此间,银行就能以扶持产业发展的方式投放资金,而非重蹈“造城运动”覆辙。
但是,金融专家们更担心的是一些面临危机的行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借机扩张。比如,新疆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化贷款支持产业中,就包括产能已经明显过剩的太阳能光伏产业;而南京江宁区与工行江苏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的单位,就是专门为推进上坊旧城改造而成立的投融资平台——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援引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曙光的话说,银行不能因为一些项目有地方政府做隐性担保,就忽视风险,造成不良贷款上升。他建议,第一,银行应根据各地产业、城镇化发展的不同情况,仔细研究不同产业、不同地区的风险,开发出不同的信贷产品;第二,根据自身成本收益来布局产品和战略,而非盲目追捧大项目和信贷规模。
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趁机扩张的现象,招行内部人士认为,除正常的产业类贷款项目外,保障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等领域,均需政府投入资金,当其他投融资渠道没有开放的时候,银行贷款最终只能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运作。
但武汉大学教授叶永刚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借城镇化膨胀,正是需要高度警惕的。如果地方融资平台过度负债,当地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水平又难以承担,必然带来极大的偿债风险。(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