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金融消费消法应予保护

2013-03-19 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范乐

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部分金融消费消法应予保护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今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中新网 张龙云摄

  中新网3月19日电 一般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等服务的,但是像投资买股票、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属于消法条例?在金融消费中消费者也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夸大收益隐匿风险、存单变保单等等,普通的金融维权是否属于消协调解的范围?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今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金融消费的确是比较复杂一点,从广义上来讲,金融消费也是消费。

  邱建国表示,但是这里边我理解是有所区分的。比如说你是存取款,领工资,交水电费,这些行为毫无疑问是属于消费者接受银行的金融服务,是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比如再扩充一点,比如说一般性的理财产品,我觉得也可以列入消法的调整范围。如果说到买股票这种投资行为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当然获取收益可能也比较大。那么这种恐怕就不一定属于消法来调整了。但是它会受到合同法,其他的金融方面的证券法这些法律法规的调整。这些年来,金融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一行三会都成立了专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机构,这是我们所赞赏的。

  扩展到金融领域的其他消费,比如说像在信用卡使用当中遇到的问题,老百姓在维权的时候也经常遇到困难,这个时候该怎么解决呢?

  邱建国对中新网表示,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不管是开卡,用卡,消卡等等过程,还存在着一些权利不对等的情况。比如说开卡非常地容易,然后我想注销这个卡,一些银行会设立重重的阻碍,这也是不应该的。我觉得作为消费者来讲,对一些格式合同的条款要仔细研究。对于一些不平等的、限制自己权利的条款敢于特别质疑,对里边提出的一些条件,比如说时间等等内容,注意消化好,注意按时按期还款,避免个人的损失。(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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