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推动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IPO

2013-03-07 14:48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范乐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广东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关于发展利用期货市场推动广东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建设期货市场,推动广东实体经济的发展,并拟推动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IPO。

  《意见》提出“三个一批”,即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期货中介机构,培养一批熟悉期货和现货业务的专业型人才,发展一批能熟练运用期货、期权等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实体企业。同时加强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合作,建设完善的物流、仓储、信息、现货报价等期货配套服务市场。

  截至2012年年底,广东省共有期货公司24家,约占全国的14.9%;有期货营业部135家,约占全国的10.2%;2012年全省期货市场成交额达58.84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7.2%,居全国第二位。但广东期货市场规模与其经济实体地位仍不相称。

  发展建设期货市场,有助于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意见》表示要加大对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政策支持。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对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并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加大授信支持力度,给予更优惠的授信条件,支持企业发展。积极支持银行机构,特别是省内法人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在严格资金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增加套期保值企业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额度。

  在扩大期货机构的融资渠道方面,《意见》给出方案,包括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收购兼并、推动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IPO,以及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等优惠措施。此外,利用CEPA机制争取期货创新合作先行先试,大力推动粤港澳跨境互设期货分支机构,积极引入香港金融机构参股省内期货公司等。《意见》还提出,推动广东省内期货公司申请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支持广东省内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等。

  广东是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产销地,一直在探索争取区域性大宗商品现货定价权。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从2006年就开始启动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作,广州市金融办和香港商品交易所就在南沙新区合作共建广州期货交易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合作模式和合作思路。据了解,广州市2013年金融工作重点已经印发,“争取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被列入。

  在今年广东省“两会”上,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在《在南沙新区建设期货交易所的建议》提案中建议,通过“粤府、港所、国企”三方联合建设有限股份公司制的国际性期货交易所,广东省政府作为发起控股方,占34%股权;邀约香港交易所参股33%,参与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余33%股权按进口大宗商品量的比例,分配给国企、上市公司和十大期货经纪公司,吸收国内各大买家为期货交易所的股东,联合起来降低大宗商品进口价格。

  另据悉,佛山市也在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试图设立广东期货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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