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车辆实现“先税后险、见税出单”

2013-02-06 16:12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范乐

  1月25日晚上10时整,深圳市地税局核心征管系统与全市26家保险机构3000多个营业点的系统顺利对接,实现车船税代收代缴实时联网征收系统成功上线。截至1月31日上午12时,系统共接收投保计税查询量14.4万笔,生成有效保单2.4万笔,车险平台及核心征管的代收代缴系统运行正常。

  车船税代收代缴实时联网征收系统由代收代缴保险公司前台对车辆缴纳“交强险”时一并计算征收车船税,具体是由保险公司前台发起计税请求,地税核心系统计税后反馈结果,保险公司前台根据结果收取车船税后打印保单,若已完税的纳税人则由保险前台录入完税凭证号后打印保单。保险公司根据收取的车船税形成明细及汇总表,通过系统定期向地税局征管核心系统申报代收代缴税款,地税局核心系统在次月形成汇总应征表后自动从保险公司提供的账户扣取税款进行结缴。

  针对车船税具有征收面广、税源零星分散、纳税人多为自然人的特点,按照为纳税人、代收代缴保险机构和基层减负的指导思想,深圳市地税局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深圳保监局、深圳保险同业公会、神州数码软件开发公司、中国科技软件开发公司六方艰苦建设,最终开发形成目前较为先进的车船税代收代缴实时联网征收系统。该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有利于依法对车船税进行征管。通过对代收代缴保险公司前台计税,主动建立起保险机构代收税款规范机制,“先税后险”、“见税出单”就是交“交强险”前须先缴纳车船税,否则打印不了保单。此举全面控制了保险机构不收、少收、少解、擅自减免车船税等问题,实现了车船税真正意义上的应收尽收。

  二是大大地减轻了代收代缴保险公司负担。系统上线改变了过去由保险机构代收税款从保险公司系统导出明细再到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的程序;改变了由于纳税人信息不匹配,车船税明细无法导入致使部分税款无法申报现象的发生;免去了保险机构申报手续,保险公司只需前台代收税款,税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扣缴,大大地减轻了保险公司负担。

  三是减轻了纳税人和地税前台负担。系统实行一次性在交“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基本不需到市地税局前台申报。此外,系统还能自动实现新能源车减免税功能,投保车一旦与能源车类型匹配,系统将进行自动减免,给纳税人减轻了负担的同时也给基层一线窗口减轻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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