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风险不可忽视 专家:增强监管针对性

2013-01-14 14:06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范乐

  本期做客嘉宾: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何德旭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背景下,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障金融安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就成为一项十分繁重的任务。为此,记者约请本报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德旭研究员就金融风险中的影子银行风险问题谈了他的看法。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记者: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其中有一个判断:“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并且强调“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此,你有何评价?

  何德旭:这一判断无疑是非常客观的,完全符合我国金融业的实际。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认为,2013年的金融业主要有三大任务。一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保持贷款适度增加、降低融资成本等,切实为实体经济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为稳增长提供“正能量”;二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增强政策操作的灵活性,控制好通货膨胀,为稳增长创造一个宽松的货币环境;三是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体系自身的稳定与安全。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仅是金融业自身生存和有序发展的内在需要,而且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的确还存在一些不可小视的风险隐患,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民间融资风险、影子银行风险等。特别是出于稳增长的需要,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对影子银行会有更多、更大的需求,影子银行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其中的风险也更加容易滋生并积累。所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金融风险的严正警示以及对防范金融风险的明确要求是非常正确且非常及时的。

  关于影子银行的界定

  记者:在这些金融风险中,影子银行风险受到了人们更加热切的关注。能否请你简单地谈谈影子银行及其结构与规模?

  何德旭:从历史上看,上世纪70年代的金融创新和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转型直接导致了影子银行体系的兴起,如果从最早的货币市场基金成立(1974)算起,那么影子银行体系至今已经有近40年的发展历史。然而,“影子银行”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并受到人们的关注则是近几年的事。特别是在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影子银行扮演了重要的导火索角色,其影响之深、危害之大令世人瞩目。虽然,人们都认同影子银行主要指那些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正规、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体系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但在实际工作中,到目前为止,学术界仍然难以在影子银行的具体界定上取得共识。

  从涉及的业态来看,一般认为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主要有理财业务,包括商业银行表外理财、证券公司集合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理财等;基金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连险中的投资账户、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融资性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非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专业保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票据公司、具有储值和预付机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由于对影子银行的界定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影子银行究竟有多大的规模仍然莫衷一是。我就看到过好几个“版本”。一是惠誉公司的估计,仅从银行理财业务与信托公司两个部分来看,到2012年第三季度末,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约为18.3万亿元人民币,即理财产品余额12万亿元人民币加上信托公司管理的资产6.3万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三分之一。二是国内几家金融机构一致认为,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中国影子银行存量约28.3万亿元,约占GDP的55%。三是广发证券公司认为广义中国影子银行(包括银行理财、券商资产管理、资金信托、非银行机构信用债、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承兑汇票、民间融资等)总规模已达31.88万亿元。虽然与“国际水平”(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的2012年全球影子银行业务规模为66.6万亿美元,是全球同期GDP的111%)相比,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规模尚不是很大,但其扩张之迅速以及其中潜伏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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