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告,经查,2012年8月9日至8月20日,黑龙江保监局对正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正德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决定对其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