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车险代位求偿系统上线运行 车险告别无责不赔

2012-11-29 09:24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范乐

  爱车被人追尾或者刮擦碰撞,明明自己没有责任,却因有责方赖账或者推诿使得理赔陷入困境。昨日记者获悉,我省车险代位求偿系统已成功上线,可以支持代位求偿功能,车险将告别“无责不赔”,无责方遇车损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不过目前相关细则尚未出台,代位求偿真正顺畅运行尚需时日。

  系统上线 暂未有人尝鲜

  为破解“无责不赔”这一难题,今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义务。所谓代位求偿制度是指车辆出事后,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不配合,无责方车主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中国保险行业代位求偿系统已上线。在完成了联调测试、系统培训等工作后,我省也已纳入该系统。省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技术部相关人士表示,我省代位求偿系统上线运行,已可支持车险代位求偿功能。

  据了解,我省车险代位求偿系统运行一个多月来暂未有客户尝鲜。这主要是因为系统刚上线,客户不是很了解,同时无责方遭遇理赔难时,现在有的保险公司推有通融服务,即无责方可直接找有责方的保险公司要求代赔款。

  遇车损无责方如何索赔?

  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解释说,车险事故以往索赔流程为,车主报案后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定损,无责方向有责方承保公司索赔。在代位求偿模式下,流程变由无责方直接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代位求偿系统增加各保险公司之间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的互审、清算功能和理赔全流程各环节对接,为车损险代位求偿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具体赔付流程为,车辆发生碰撞后,如果认定一方无责一方负全责,双方车主在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无责方现场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要求,查勘定损就转由己方保险公司负责,客户维修后可向己方保险公司索赔。在这个过程中,己方保险公司需把案件材料及时传送到代位求偿系统,定损5000元以下,无需有责方保险公司确认就可以赔付。如果定损5000元以上,需有责方保险公司审核,因而赔付过程会长一些。

  据了解,外省上线的代位求偿系统规定人伤案件不适用代位求偿,同时它还规定:全责方须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无责方须投保了车损险;无责方的理赔金额没有超过全责方投保险种的最大理赔限额;事故责任明确,无责方未得到全责方的赔偿。对此昨日在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相关细则暂未出台,一些问题尚需明确。不过代位求偿系统是由中保协牵头上线运行,估计各地方的代位求偿规则会相似。

  顺畅运行有待细则配套

  不过系统虽已上线运行,但囿于一些配套细则暂未出台,代位求偿离真正顺畅实施可能还需时日。在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除了上述代位求偿系统自身流程规定需进一步明确外,还有一些细则也需配套。一是如何确保无责方承保公司积极承担责任,以及两家保险公司如何协调配合,因而需建立行业协调机制和理赔争议处理机制等规范制度,为代位求偿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现有商业车险第二年保费优惠与当年理赔次数挂钩。如果无责方先行向承保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相当于产生赔款,代位求偿,无责车主理赔记录是否也列入需要明确。

  另外,代位求偿系统目前针对的是线上先行赔付,即无责方需在查勘第一时间提出代位求偿要求。因为代位求偿系统是由无责方承保公司上传案件相关资料,事后如想代位求偿仍需找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