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全额罚息”现松动

2012-11-20 16:12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范乐

  央视日前报道了一名持卡人透支11万元5年后要还44万元的事件,再次引发市民对信用卡全额罚息的质疑。记者昨天获悉,信用卡全额罚息政策现松动。除继取消全额罚息的工行外,农行也宣布对信用卡罚息实行分段计息。此外,建行、交行、招行、北京银行等推行容差还款政策,信用卡欠款10元以下不再全额罚息。

  农行信用卡欠款“分段计息”

  记者昨天从农业银行客服了解到,农行从11月7日起,对信用卡欠款实行“分段计息方式”,按照未还款实行余额计息制。如果当期账单未偿还的款项小于等于账单欠款总额的10%,且普卡欠款不高于100元,金卡、白金卡欠款不高于200元的情况下,未偿还部分不计息。

  此前,工商银行在2009年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改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工行也是惟一一家取消全额罚息的银行。

  多家银行推容差还款

  此外,记者还发现,不少银行虽未明确叫停全额罚息,但是在具体执行时却更加灵活。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等十多家银行均推出信用卡容差还款政策,即允许持卡人有少量未还款项,如果未还款项在10元以内,可以滚动至下月再计息,本月不再全额计息。不过,如果未还款项超过10元,还需按日万分之五计息。建行信用卡客服人员称,该行对容差还款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持卡人只是少还了几元钱,只要并非恶意,就有可能免于全额罚息。

  “全额罚息”违背鼓励消费

  所谓信用卡“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当月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偷换概念。“利息就是利息,对没有还的钱收取利息是天经地义的,但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郭田勇称,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全额罚息”。信用卡的目的是鼓励消费,“全额罚息”违背了这个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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