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意外险将废除 票价下调存争议

2012-11-20 10:29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反对下调方:基准票价低位运行多年且铁道部前三季亏损 支持下调方:取消保险后票价理应下调

  “铁路意外伤害强制险的废除不仅可以让消费者自愿选择合适的意外险,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也是绝对利好,可以单独开发针对铁路意外伤害的相关险种。”近日,关于明年起取消的消息见诸报端,引起不少市民和网友的议论。有不少网友表示,强制险废除,车票票价也应该随之下调,相关人士表示,票价是否会调整是由物价管理部门决定,并不是由铁道部说了算,但是也不排除做出调整的可能性。

  票价受物价管理部门管制

  取消强制收取的2%的保险费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届时票价是否会进行下调。有律师指出,2%的保险费是包含在现有的票价中,那么取消保险后票价也理应下调。

  昨日,一位铁路内部人士表示,票价是否会调整是由物价管理部门决定,并不是由铁道部说了算。由于关系民生,受国家调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铁路票价一直以来没有轻易变动。

  有分析指出,客观环境上看铁路票价不太可能降低,一方面,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铁路客运基准票价率一直没有调整,处于低位运行。另一方面铁道部目前面临业绩压力,铁道部201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也显示,前三季度税后利润为-85.41亿元。

  而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一名接近铁道部人士表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条例,届时出售的车票票面价格极有可能下调,不再包含强制保险费用。而弥补该政策的新办法将在强制险正式废除前出台。届时,是否在票价上扣除2%作相应的调整以及铁路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问题将会有进一步注解。

  专家建议:1天10元保30万元火车意外

  “目前的意外险保费相当便宜,航意险的费率更是万分之二,所以消费者单独购买绝对更划算。”业内人士说,“以某款交通工具意外险为例,保障时间1天,网上投保只需要10元就可以保障100万元的飞机事故伤残保险、30万元的火车事故伤残保障、30万元轮船伤残保障和2万元的汽车事故伤残保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建议,长期出差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保障期限为一年的意外险,“若选择短期险,每次旅行前再投保,则需要反复录入个人信息。”

  律师说法:未购保险仍需要赔偿

  昨日,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曾跃律师表示, 本来保险就应该由消费者自愿选择购买,而不是由规定强制购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取消强制保险后旅客保险意识不足的问题,“即使消费者没有购买强制保险,在出现事故后铁路运输企业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购买保险使消费者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

  他表示,我国民事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填平”原则,即对于赔偿仅限于依据填平原则进行处理,导致整体赔偿金额较低,而欧美国家法律赔偿实行“惩罚性原则”,经常会出现“天价赔偿”的案例。

  航意险被指暴利 票代拿走大部分利润

  事实上,同样在1951年由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的政策还有《飞机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而上述两项条例相继在1993年和2001年就已被废止,由旅客强制保险改为自愿保险。但是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却一直延续下来。铁路强制伤害意外险从铁路票价中剥离出来之后,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可以学习航意险,开发专门针对列车等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保险。

  “航意险目前是稳赚不赔,甚至被指暴利。”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9·11”事件发生之前,全球的航空意外事故概率为200万分之一,即保费一元对应保额200万元,而在“9·11”事件发生之后,概率上升为50万分之一,即一元保费应对50万元的保额,“即便加上相关管理费用,翻倍之后也应该是两元保50万元,不过目前大部分的意外险定价为20元对50万元的意外保障,再加上航空事故率明显下降,赔付较低,所以被大家指称暴利。但是事实上,大部分利润都是被票务代理商所占据,一些保险公司甚至只能分得10%~20%的利润。”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渠道成本占比相当之高,一些中间商直接拿走了承保60%的利润,“如果铁路意外伤害保险像航意险一般运营,不排除也会出现被中间商截取大部分利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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