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条款松动

2012-11-01 13:18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范乐

部分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条款松动10元内免罚息

  美堂漫画

  信用卡差1块钱没有还完,也按照全额计算利息。央视日前炮轰信用卡逾期还款全额罚息,引发了公众对银行“霸王条款”的质疑。

  昨日,记者致电西安多家银行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执行这样的规定。早在2009年,工行率先对信用卡欠款余额采用部分计息方式。此外,建行、浦发、华夏和民生等多家银行推行了“容差还款”,如果持卡人还款差额在10元内可免罚息。

  记者了解到,工行、农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对信用卡欠款按照未清偿部分计收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利息收取期为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工商银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9年2月,工商银行就取消了“全额罚息”制度。“对按最低还款额还款的客户,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此外,浦发、建行、华夏、民生等四家银行推行了“容差还款”服务,当持卡人无法全额偿还应还款额时,对应还款额与已还款额之差只要在银行规定的限度之内,银行将视同当期全额还款。不过,四家银行规定的限度十分有限,还款额与已还款额差额仅在10元以内。也就是说,还款差额在10元内才不收取透支利息,这部分小额款项将自动计入下期账单。

  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偶尔因个人疏忽忘记了全额还款,但又不愿意承担罚息,需要第一时间致电银行客服电话。“大多数银行有这项服务,持卡人与客服人员电话沟通可减免罚息。”

  信用卡考验消费者对霸王条款容忍度

  古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当前金融界的一些规则,越来越让人看不懂。

  在今年上半年,国内信用卡发卡量已突破3亿张。刷卡消费在改变人们消费习惯的同时,却因信息告知不充分、收费及罚息不合理等问题不断考验、困扰着持卡人。个中原由,值得反思。

  近年来,各大银行纷纷在信用卡发行上“跑马圈地”。在银行营业厅,一见到一次存、取、汇款数万元的客户,工作人员就主动推介信用卡。一些人还打着银行旗号到处设摊,甚至以赠送平底锅或拉杆购物车等物品为“诱饵”,向人们推介信用卡。然而,与办理信用卡的热情、周到相比,人们要挂失或取消信用卡则繁琐得多。

  银行具有企业性质,发行信用卡绝不是图个“赔本赚吆喝”。与银行打交道,持卡人一定要谨记“魔鬼藏在细节中”。办卡时,人们只要一签下自己的名字,就会变成“持卡人”,却没人告诉你有的信用卡无需激活就默认使用,没人告诉你滞纳金、利息、取现手续费的计算方式。一旦出现纠纷,对银行最有利、对客户最不利的条款便要发挥“魔力”,置持卡人于“被动挨打”的地步。

  持卡人在享受信用卡透支带来的便利时,必须考虑自己的债务承担能力。刷卡消费之后,如果你每月向银行交付的是最低还款额,尽管信用记录不受影响,但是未还清部分的贷款利率要比正常利率高得多;如果到期没还全款,即使差一元也要按全额计息;如果外币账户和人民币账户都有透支,若不提前说明,银行默认先存入人民币账户……持卡人只要稍一疏忽,“天价罚单”就随之而来。

  银行并不是公共事业单位,却享受了按月收取部分持卡人“滞纳金”的权利。目前,“滞纳金”收取标准规定了“5%”下限。这一标准,暗含着“利滚利”,也意味着远远高于贷款利率。“滞纳金”收取标准和每月收取的形式,银行只是单方面规定在合同中,定价的合理性从未与消费者进行过协商,也未向消费者出具第三方作出的评估。像这样的“霸王条款”,容不得半点商量。如果你选择做持卡人,只能用耐心和毅力接受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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