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 打破银行业垄断

2012-10-30 13:40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辑:范乐

  10月28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信用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给用户带来一些麻烦,因为没有按时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就是其中之一。

  信用卡全额罚息是老话题了。这则新闻仍然引起广泛关注,充分说明了民众对这一霸王条款的不满。

  信用卡全额罚息显然有违公平。如果,你透支10001元,只还了10000元,有1元没有还,那么,就要按照全额支付利息,而且是每日高达万分之五的利息,这和放高利贷没有什么区别了。

  全额罚息这一霸王条款虽然有违公平,然而却并不违反目前的有关法律。所以,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清理银行乱收费,很多银行并没有取消全额罚息条款。

  银行界屡屡说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这话确实不假;可是,不要忘了这只是国际惯例的其中一种。另外有一种国际惯例就是,罚息不得超过本金;还有一种惯例是,按未偿还金额支付。

  实际上,中国工商银行就取消了全额罚息的条款。2009年2月22日,工行公布了牡丹卡新执行条款,实行“部分还款按照未偿还金额支付利息”的规定。按照工行的这一规定,如果你透支了10001元,而到期还款10000元,接下来,只需要按照没有偿还的那1元的金额支付利息,而不必支付10001元的全额利息。

  工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它可以取消全额罚息,其他银行有什么不可以呢?

  究其原因,当然离不开国内银行业的垄断,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的失责。现在,清理银行乱收费是让各银行自己清理门户,这怎么可能起到效果?而近年来,清理银行乱收费一直口号响亮,但是银行的乱收费却越来越多。更值得深思的是,即便工行早就取消了全额罚息,但是很多人却不为所知。

  无论是公众、媒体对工行此举知之甚少,还是银行业整体对此讳莫如深,都说明了客户权利的悲哀。显然,因为银行业的垄断,不但形成了对既得利益的维护,而且也造就了一些潜规则。即便是某一银行打破了某一霸王条款,也不敢大肆声张。

  显然,在国内银行业垄断未能打破的情况下,全额罚息条款理应取消。这或许是对客户权利救济最为有效的渠道。如果有银行还拿“国际惯例”进行辩护的话,那么,最好的回答就是,请银行先主动打破垄断之后,再讨论公平和惯例问题,否则,就都是为了维护垄断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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