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本月办理 普及范围达150万人

2012-09-04 09:29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范乐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提醒称,9月起本市将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市人社局提醒大家,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是9月1日至11月30日。今年参保的150万城镇居民,应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以免耽误2013年看病报销。

  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凡参加了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如选择现金缴费,只需带好身份证和相应费用,于11月30日前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选择银行代扣缴费的,只需在缴费期间存好费用,银行会自动扣款。

  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办登记手续,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据介绍,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与去年一样,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残疾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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