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骑马摔伤达九级伤残及时获赔

2012-07-09 09:55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范乐

  前不久,云南某旅行社组织游客到丽江旅游,在游览过程中,有游客在骑马时不幸坠马摔伤,经过当地医院简单医治后返回省会昆明继续治疗。出院后,经鉴定伤情达九级伤残,损伤后休息期为180日、营养期为90日、护理期为90日,后期骨折愈合功能康复及择期取出内固定器治疗费需15000元。

  事故发生后,旅行社责任险调处中心调处员迅速开展工作,帮助旅行社收集资料,并向导游及其他游客了解案情经过。根据各方陈述,调处员分析了该旅行社存在的过失,如导游未提前告知游客骑马时的注意事项和相关安全警示,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对游客进行救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等。

  该游客从事个体零售业,并无固定收入,按照标准,赔偿计算可参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但游客不能佐证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导致责任双方对误工费计算标准不认同,游客情绪非常激动。

  面对此种情形,调处员建议旅行社出面安抚,并协调地接社导游向游客道歉,几经努力,游客情绪逐渐稳定。随后,调处员就赔偿金额与其协商,第一天谈判到深夜,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调处员建议旅行社适度让步,考虑到游客旅游发生意外使身体受到伤害、承受精神痛苦,应该从金额上给予一定的补偿。旅行社同意了调处员的建议,适度增加了补偿金额。

  在次日的协商中,游客对赔偿金额提出了较高要求,调处员从法律角度解释了旅行社承担责任有一定标准,并婉转地提示游客骑马本身有风险,并非旅行社能够完全控制,而且发生意外后旅行社也遭受了损失。游客对此表示理解,最终接受了一次性赔偿协议,顺利返回家乡,并且给调处员寄来了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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