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2012-06-25 14:09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保监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

  保监会网站前日晚间出台《中国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保险公司,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可通过多种方式投资保险公司,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公司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

  《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保险行业基础建设,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农业和信用等专业保险公司。

  鼓励“差异化”发展

  “民间资本终于获得了投资保险业的政策支持。”业内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指出,支持民营保险机构摒弃以往“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思路,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

  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保险企业差异化发展,引导民营保险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针对市场空白领域和社会急需、有效供给不足的领域拓展保险业务,在细分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我们鼓励民营保险企业依托自身特点,围绕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加强产品线和营销渠道整合,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鼓励民营保险企业基于客户多元化的保险需求,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

  保险业格局将发生变化

  记者了解到,民间资本参与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数量,但在资本总量上,与后者则相差甚远,难以撑起半边天。从市场份额来看,无论寿险还是财险,基本都是被国有控股的大公司所垄断。

  业内人士表示,“众多民间资本参与保险业,实现差异化竞争发展,会使中国保险业的格局逐渐发生变化,会越来越有竞争力,市场主体的结构也可能趋于合理。只有这样,才能与国有控股的大保险公司形成竞争、博弈的局面,而现在则差很多。”

  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密集出台中国银监会

  公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中国证监会

  对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出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提高债券融资效率,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审核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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