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到账照收利息、违约金

2012-06-04 13:16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范乐

  近日,媒体接到一起渣打银行南京分行客户的投诉。去年12月底,崔先生计划购买汽车,欲向渣打银行申请无担保信用贷款。尚在犹豫之时,渣打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贷款已经获批,如果不用,必须交违约金及利息。

  据崔先生介绍,经朋友推荐,他接触了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张小姐。在准备好对方要求提供的资料后,两人碰了面。张小姐告诉他贷款利率和账户管理费后,拿出一张类似信用卡申请的表格让崔先生签字,并未作其他说明。

  崔先生向她声明:申请贷款是计划用来买车的,可能会买,也可能不会买;同时,还正在接触南京银行的工作人员,需比较过后再作考虑。张小姐始终强调渣打银行要比南京银行划算,但没有说明其它事项。

  没有想到,几天后她致电说贷款申请下来了。崔先生非常吃惊,他还没确定是否买车,怎么就批下来了?他告诉对方可能不买了。数日后,张小姐又来电说这钱必须用,因为已经开始记利息了。崔先生很奇怪,钱还没到手,怎么就开始记息了?再过几日,张小姐又告诉他必须要用钱,否则要交5000元的违约金。如果用的话,必须要提交汽车消费证据,提交消费证据通不过,违约金照收不误。

  崔先生非常生气,从头到尾感觉被骗了一样。银行销售的时候,根本没有说清楚,签字就代表着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批下来就必须要用,不用就交违约金,而且如果因为提交消费证据通不过审批,也要收违约金。多次协商未果,他在一分钱也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交了5000元的违约金、数百元的利息,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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