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员工多次偷取款机内钱共3.9万挥霍买彩票

2012-04-23 09:09     来源:生活报     编辑:范乐

  监守自盗,利用职务的便利大发“横财”。用窃取的赃款挥霍、买彩票。近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

  今年34岁的王某是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金华支行的一名储蓄柜员,平时也管理ATM自助取款机。有买彩票爱好的王某,由于经常买彩票,时间长了,钱就有点紧,王某想了一个“歪道”。2005年3月,王某跟往常一样,为取款机清、装钞票,他突然“灵机一动”,觉得“机会”来了,就顺手拿走了几张。 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王某多次窃取ATM取款机里的钱款。到2006年9月29日银行查账时,该行取款机一共缺款人民币3.9万元。

  在此期间,王某还从哈尔滨投资集团公司代发工资款及哈尔滨滨龙热电工程公司代发工资款中偷了1400元,消费一部分后,又将余款存入了一个交通银行卡中,分多次取出现金,用来冲抵他从ATM自助取款机中窃取现金所导致的现金缺款。2009年9月29日,王某又从其管理的外币尾箱中窃取了10000美元和135英镑。

  据调查,王某一共窃取了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金华支行人民币6.1万元、10000美元和135英镑,而这些赃款全都被王某挥霍了。窃取钱财后的王某跑到了内蒙古。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2011年9月5日,王某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被抓获。被抓后的王某很平静,对自己犯罪的全过程如实交代,王某在窃取银行钱款之前并没有偷窃的前科,只是由于一时的贪念,犯下了错误。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