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湖北银监局推出了三项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三个全覆盖”,通过农商行、村镇银行、电话银行在不同级别、地域内的全覆盖,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在积极推动涉农银行机构改革发展的同时,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三是及时研究出台辖内银行业支持农业科技金融创新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积极开发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和鼓励银行探索开办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满足农业科技急需、农村建设急用、农业生产急缺的合理资金需求,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