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10月份,共破获银行卡类案件40起,涉案价值1.6亿元。其中利用POS刷卡套现,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等是主要手段。
28日,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自今年1-10月份,共破获银行卡类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查缴作案用POS机42台、各类银行卡1100余张、存折190余个,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并追缴违法所得220余万元。
据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介绍,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犯罪手法花样百出、层出不穷,瞄上了银行卡。有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可以透支的功能,恶意透支;使用POS机、网上交易、电话支付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或者职业从事信用卡套现中介业务,实施信用卡套现非法经营犯罪活动。
民警提醒市民,要妥善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不要通过中介申办银行卡,不能通过任何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任何不明身份的人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卡号、密码等信息。
另外,应正确使用信用卡,而冒用他人身份申领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遭到法律的制裁。
银行机构对客户申请信用卡做到“亲见本人、亲见证件、亲见签署”,通过银行征信查询系统和联网核查系统对银行卡申请者身份信息等情况进行实时查询,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典型案例一:
用10余台POS机套现涉案一亿多
2011年5月17日,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成功破获胡某特大非法经营案,当场查获POS机等作案工具和用来套现的银行卡等物品一宗。
经查,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伙同王某以个人注册商户及利用他人商户申办等方式办理10余台POS机,疯狂实施非法刷卡套现犯罪,涉案金额达一亿零三百万元。
□典型案例二:
台球室做“掩护”刷卡套现
犯罪嫌疑人杨某、丁某2009年以来,通过以个人和他人名义申办、租赁、购买等方式,先后获取了5台POS机。
杨某、丁某利用开办的某台球室作“掩护”,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展给他人刷卡套现和帮人代还等业务,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并从中赚取非法手续费50余万元。
近期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处犯罪嫌疑人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姚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