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银行排查融资行为员工

2012-01-06 09:14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范乐

  为防范员工因涉及社会融资形成的风险隐患,江南银行结合案件防控的具体要求,从2011年12月8日起以一级支行、部门为单位对辖内所有员工是否参与社会融资行为进行排查。此次排查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是否有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是否有充当社会融资“掮客”,介绍他人参与社会融资从中收取贿赂、提成、佣金;是否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或银行员工身份,为借款人提供还款资金或借用、盗用我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孙飞云)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