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车险理赔最低服务标准

2011-12-26 14:35     来源:新华网     编辑:范乐

  接到报案,查勘人员应在10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市区范围内,查勘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查勘现场;5000元及以下的车损案件,保险公司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发出转账指令……23日,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召开《广西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开广西车险业务的行业标尺,推出统一的车险理赔最低服务标准,并明确查勘定损时间,以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副局长余利民介绍,《指引》对各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的理赔资源配置、查勘定损、支付赔款等方面做出明确细化,实行统一的车险理赔最低服务标准,从而规范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行为,提高理赔服务水平。

  在理赔服务时效方面,细化查勘定损的时限要求,规定查勘人员应在客户报案10分钟内与客户或报案人取得联系,就不同事故类型与客户沟通,告知处理方式;而在理赔资源配置方面,开展车险业务的县支机构和车险年均保费规模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机构,至少应保证配有2名查勘员和1辆查勘车。车险年均保费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机构至少应保证配有70名查勘员和40辆查勘车。《指引》还对查勘定损人员资质设立了门槛。

  “《指引》对理赔的基本服务、资源配置、报案受理、查勘定损、案件审核、赔款支付、投诉处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有车险业务的17家公司应根据业务规模和发展预期进行必要的调整以达到行业的统一标准。”余利民表示,《指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车险理赔服务没有统一标准的局面,增加了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

  余利民介绍,将通过采取向社会公布各公司理赔服务质量承诺、开展理赔服务质量现场测试、进行车险理赔质量非现场评价、公布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等方式,促进保险公司将理赔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到实处,真正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总经理麦建立表示,将结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努力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快、更好的理赔服务。(记者覃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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