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601628)今日公告显示,广发银行拟按每10股增发2.858股的原则,增发不超过34.23亿股。中国人寿将以4.38元/股的价格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广发行增资29.99亿元。增资完成后,中国人寿持有广发行30.80亿股,占广发行注册资本的20%。
溢价增资
根据公告,本次中国人寿增资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
广发行为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88年9月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广州,其增资前的原注册资本为119.78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发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总资产为6,665亿元,净资产为222亿元,资本净额为343亿元,资本充足率为8.9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5.62%;2009年度营业收入151.1亿元,净利润33.9亿元。
根据广发行增资方案,以总股本119.78亿元为基数,按照每10股增发2.858股的原则,向2010年7月5日登记于广发行股东名册的符合监管要求的股东以及按一定原则确定的第三方,增发不超过34.23亿股,每股增发价格为4.38元,总募集资金不超过150亿元。
中国人寿认购广发行增发股份中的6.84亿股,并缴纳与该等股份相对应的认购款29.99亿元。
经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发行的每股净资产为1.85元。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发行每股股份价值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4.08元/股。在不低于评估价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可比交易估值及未来资本升值空间,给予一定溢价,商定本次增发价格为4.38元/股。
中国人寿认为,本次以4.38元/股的价格参与广发行增资充分考虑了广发行的每股净资产以及广发行近年来快速发展、未来增值等因素,定价是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