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银行业应走资本集约化之路,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渐行渐近。6日,安永发布《金融监管改革:对银行商业模式的影响》报告称,在银行正面临不利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以及新监管要求对银行商业模式造成压力和挑战的背景下,金融监管格局已发生了根本和持久的变化,商业银行需要尽快调整其商业战略,以应对国际监管标准。
事实上,就在今年11月,市场已先后传出美国和欧洲推迟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消息,甚至,欧盟考虑将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时间推迟一年,即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面对欧美银行业监管层的态度,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日前明确表示,中国金融监管当局会坚定不移地在2013年1月1日推行新的国际资本监管标准,不会受美国、欧盟推迟实施的影响。
“在过去几年中,尤其是2008年和2009年间,中国的银行业所受到的金融危机影响并没有像国际上一些银行那么大,这也正好为当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和实施资本管理新规做了一个较好的铺垫。”安永大中华区银行及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蔡鉴昌说。
面对新监管要求的实施和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业专家普遍认为,中国银行业通过规模扩张实现盈利已不可持续,新监管标准将重构中国银行商业战略格局。
今年以来,银行资产质量压力显现,并且利润增幅收窄,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给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带来了契机。蔡鉴昌认为,“虽然在过去几年间,银行在加强非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的发展,但目前利息收入还是占比70%左右。在巴塞尔协议III的监管要求实施以及中国利率市场化推进的情况下,银行业必须要走资本集约化道路,通过内涵式而非外延式的方式实现增长,尽量用好资本。在产品方面更加多元化、创新化,尽量为中间业务收入铺路。另外,还需要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在安永全球银行监管政策主管斯特凡·沃尔特看来,《巴塞尔协议III》实际上有两个监管维度,第一是不能让商业银行面临风险的冲击而倒闭,所以在资本和流动性方面都有一些要求,第二是万一银行因危机倒闭,那么就相应的规定了处置资产计划和投资者保护等。同时,银行都必须适应新的监管规则和市场情况去调整业务。
不过,也有市场分析人士担心,面对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业务竞争上会处于不利地位。对此,蔡鉴昌表示,“中国银行和国际银行的竞争并不在于巴塞尔协议III是不是提早实施。实际上,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外大型银行,国际业务对其盈利贡献占比较大,而绝大多数中资银行国际化业务对收入贡献的占比还不到10%,因此,首先中国银行业走出去是一个关键。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增加资本金,这也是为银行的长远发展做铺垫,因此,实施巴塞尔协议III不会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反而是推动了银行加快转型,加快国际化步伐。”
斯特凡·沃尔特认为,在欧美银行遭遇危机之际,亚洲的一些商业银行看到了收购机会,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银行业国际化扩张需避免盲目进入金融机构和国外地区,避免出现过度扩张,在国际化进程中,还需要考虑成本和收益。不过,基于中国银行业稳健的财务状况,走向国际化应该比以前更加具备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