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新规能否根治保险推销乱象?

2012-10-19 10: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王伟

  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保障工具,对国计民生意义重大。但是在国人心目中,保险业形象偏差,其根本原因是无序保险推销现象长期存在。

  日前,保监会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险营销员问题提出了改革意见。

  那么,新规能否有效治理保险推销中的乱象,从而改变行业形象?专家指出,《意见》对于现有保险营销体制意味着颠覆性的调整,但是具体的操作细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无序推销透支保险业信誉

  2002年全国保费收入为3053亿元,2011年达到1.43万亿元,是2002年的4.68倍,按保费收入我国已经是世界排名第六。

  业内专家指出,中国的保费规模之所以能迅速扩大,与多达数百万的保险营销员密切相关。根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底我国保险营销员达到335万人。

  在保费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公众对于保险业的不信任感却与日俱增。很多保险营销员的无序推销透支了保险行业的信誉。

  在上海浦东新区工作的朱小姐告诉记者,尽管她的车险几个月后才到期,但是现在每天就有很多保险推销电话打进来,让她不胜其烦,“私人信息的泄露就很让人烦了,而且他们的推销方式、内容都差不多,还一遍遍打进来,投诉都没用,真是没办法。”朱小姐无奈地说。

  由于保险产品较为复杂,一般老百姓很难弄清其中的讲究,有些保险营销员为了追求业绩,不惜做出虚假承诺,不仅让消费者蒙受损失,也让保险公司的信誉受到影响。

  湖北一家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吴经理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直到理赔时才发现条款和原先理解的不一样,这也让我们很无奈,我们也希望销售人员能如实将保险条款介绍清楚,这样不仅对我们的工作有帮助,更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重保费轻服务模式到尽头

  人们对于保险业的不良印象,原因多半与保险销售员有关。但实际上,保险营销员也处在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很多人不待见他们,消费者对保险营销员少有好感;另一方面,虽然工作就是卖保险,但是多数保险营销员自己却最缺乏保障,有从业人员总结为“地位不如农民工”。

  李先生本科毕业后在成都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尽管工作已经有三个多月,但是他并没有签劳动合同,每月底薪只有500元,他的收入主要靠保单提成,客户交费后首次提成平均在25%左右,此后的提成比率逐渐降低。

  “新人进来后,向自己的亲戚朋友推销完了,就很难再找到新客户了,很多人做一两个月就走了,算上没转正的,进来10个人,一年后最多只留下1个。”李先生告诉记者。

  保险营销员的艰难处境有着深刻的制度原因,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指出,现在流行的保险推销方式其实是美国的舶来品,与中国内地特有的人文环境不相适应。首先这些保险营销员多数不是合同制员工,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保险销售员流动率极高,平均保险营销员年留存率不到30%。保险销售员人心不稳,加上保险产品本就比较复杂,很多问题由此而生。

  以保费为中心的考核体系也助长了重保费轻服务的风气,过大的销售业绩压力,也迫使很多保险营销员选择另类手段推销。

  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徐文虎认为,强调保费规模在保险业发展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在保险公司起步阶段,关键就是要活下来,因此工作重点自然就是抓保费,但是保险业发展到现在,保费规模已不是影响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以保费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已基本到头。

  彰显保险保障是改革关键

  近年来,保费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是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又离不开保险的保驾护航,理顺保险销售体制,重树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是保险业谋求新时期发展必须解决的难题。《意见》中指出,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

  郝演苏认为,《意见》中的一些规定,将会给当前保险营销体制带来“颠覆性”的调整,但很多操作细节和技术手段还需要继续研究。其中的关键是如何给予保险销售员法律身份,目前并没有成熟的做法,但是《意见》中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方案,保险公司要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采取措施,既可以成立专业的保险销售公司进行职业化运作,还可以去探索新的做法。

  徐文虎认为,尽管目前保险行业处于低谷时期,却处在发展阶段的高位,理顺保险营销体制的关键,是转变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式,从以保费为中心转向以风险管理和控制为重点,让老百姓购买保险后真正享受到保险的保障功能。 □记者 叶健 陆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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