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降息不如扩大贷款利率下浮范围

2012-05-29 14:49     来源:每经网     编辑:范乐

  4月份经济数据显示,在第一季度GDP增速出现环比折年率低于7.5%的政策目标之后,经济下滑势头不仅未能止住,工业增加值环比显示出的下滑速度反倒还在加快,由此使得同比工业增加值跌破了工信部确定的今年11%的增长目标,这直接导致了近期宏观调控政策的迅速转向。

  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向,诱发了市场对货币政策特别是利率政策调整的猜测,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倾向于降息。但我们认为,当前的最优政策选择,应该是调整贷款利率;其中的最优调整方法,应该是允许贷款利率在贷款基准利率下限以下更大范围内浮动。

  首先,存款利率暂不宜调整。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他们一直认为:在过去近两年的时间里,“实际存款利率”(指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减去当月同比CPI)一直是负利率。在“实际存款利率”刚刚“转正”、CPI仍在3%以上的情况下,如果此时就立即选择降低存款利率,无疑会加大老百姓的失落感。同时,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当前存款外流本来就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下调存款利率将会进一步加大银行留住存款的难度,在贷存比的制约下,使得信贷供给无法有效增加。因此,存款利率暂时仍不宜调整。

  其次,贷款利率调整可考虑通过扩大贷款利率下浮范围实现。与直接下调贷款基准利率相比,将普通商业贷款利率由目前的允许最低下浮到9折,扩大到可下浮到8折可能是更优选择。因为这样可以达到“一石三鸟”的效果:

  一是,这样可以发出更为强烈的利率市场化信号。利率市场化已被提出多年,而今年更是被政府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市场期待颇高。如扩大贷款利率下浮范围,将会被海内外视为中国金融改革加速的标志性举措而赢得广泛赞誉,也有利于强化金融机构结构转型的紧迫感。同时,当前恰恰处于贷款利率可升可降的难得“时间窗口”(第一季度利率仍然上浮比例较大,但随着经济减速、政策放松和通胀率的下降,未来上浮比例可能显著减少,下浮可能更多出现),放大下浮范围可以让市场定价力量逐步得以显现。

  二是,有利于为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近来,关于银行“暴利”的说法已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不满,此种情绪长期积累,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和改革不利,应当适时进行疏导。扩大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以下的浮动范围,有利于在实际上适度缩小银行存贷利差,舒缓公众情绪。

  三是,信贷需求需要适度刺激。对今年信贷数据的分析显示,信贷增长乏力,既有供给方原因,又有需求方原因。其中,需求方原因主要是融资成本偏高对企业经营构成了一定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将有利于缓冲经济下滑的压力。

  但为避免货币政策放松导致类似上一轮刺激中出现的资产泡沫迅速膨胀,全年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并不合适,而扩大贷款利率的下浮范围,将能够使贷款成本降低的好处更多集中被实体经济部门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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