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关上“后门”开“前门”

2011-12-27 14:00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范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在专家看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升级虽然短期可能会对原有的“土地财政”等模式造成一定的压力,但长久看来,是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引导地方财政更加规范、透明的有效措施。

  巨量地方债明年到期

  根据国家审计局此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从偿债年度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有1.8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到1.298万亿元,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72亿元。

  来自中投证券研究所的观点认为,从债务分布上来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在2011年和2012年到期较多,这直接导致地方政府这两年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其预计的数字分别在2.6万亿元和2.3万亿元。

  从资金缺口来看,2012年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将逐步增大,即使考虑到借新还旧,2012年仍将出现1.18万亿元资金缺口。2014年以后,地方政府绝对资金缺口将逐年增大。根据债务率计算的债务负担来看,如果按照地方政府负有偿债和担保责任债务估算债务规模,地方政府债务率达到80%以上,2012年、2013年债务负担将最为沉重。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共融资部总经理曹明表示,经过测算,整体而言,地方债务期限结构尚未发生重大失衡。不过,地方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仍以货币形态存在资金,是影响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判断的重要的不确定性因素。

  管理升级利在长远

  近年来,包括代发地方政府债以及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都是地方债务管理升级的重要举措。而多个中央部委通过对地方债务规模、期限的调查,也开始对地方负债进一步进行约束、规范。

  以上海、广东、浙江、深圳四地自行发行地方债为例,发行的结果显示这一方式受到市场的认可,四地债券发行的利率都低于市场预期,认购热情高涨。

  从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到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看似是一个微小的制度变化,实际上是带来了地方政府财税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管理的一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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