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将建立70亿元货币互换机制

2011-12-22 15:54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范乐

  两国贸易和投资可直接使用本国货币计价和结算

  据泰国媒体报道,中泰两国本周将在曼谷签署一项总额为7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机制协议。泰国央行行长张旭州12月19日表示,这将有助于促进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有业界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一货币互换机制的启动,意味着泰中两国商贸界今后在进行贸易和投资活动时,可以不使用第三国货币,而直接使用本国货币来计价和结算。在一定时期内累积到一定额度时,由两国央行汇总结清。

  相互汇款更方便

  目前对华出口额已占泰国出口总量的11%,而90%以上的泰国出口额都是用美元交易。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李文聪对本报记者表示,中泰之间的投资和贸易量很大,以前用包括美元在内的第三方货币结算。这样一来,两国在进行相互投资和双边贸易时,都需要将各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美元,仅手续费就要支付两次。现在,泰铢和人民币之间实现直接兑换,节省的成本是显而易见的。此外,直接兑换便于管理汇率风险。人民币和泰铢都是亚洲货币,其走势趋势相近,而美元汇率的上下波动带来的风险较大。

  泰国泰华农民银行第一高级副总裁特加纳德·桑帕克莎认为,货币互换协议可以增加人民币的流动性,有助于银行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李文聪介绍说,人民币在泰国的流通性和便利性也会因此大幅提高。比如,对那些在华留学的泰国学生的家长来说,可以更方便地给子女汇钱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了。此外,旅泰华侨也可更便利地向中国大陆汇款。此前,这些客户如要把资金汇到中国大陆,会受到很多限制。例如,如果汇款不是用于贸易,汇款人需要首先把资金转换成美元等外币,之后再折算成人民币。由于不知道采用的汇率是多少,汇款人往往不清楚收款人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货币互换机制协议签署之后,银行将采用官方汇率,客户在汇款前即可查询人民币实收金额。

  据泰国《民族报》报道,泰国盘古银行是首家为个人提供人民币转账业务的泰国商业银行,目前每人每日的人民币转账最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手续费为600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4.94泰铢)。明年3月31日以后,手续费将上调为1150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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