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但需多方位监管

2011-09-14 16:0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思羽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近来引起国内外关注,也成为正在大连召开的夏季达沃斯年会关注的一个话题。一些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需从多方面加强监管,解决地方债务背后的制度性问题。

  根据中国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21.8%;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债务占15.58%。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李维安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首先,从债务规模看,至2010年底,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如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低于100%的警戒线。中国地方政府的累积债务相对于偿付能力来看,风险是总体可控的。

  其次,相比欧洲债务危机,中国政府性债务以内债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债权人主要以国内机构和个人为主,较容易处理。

  最后,从偿债条件看,除财政收入外,中国地方政府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可变现资产比较多,可通过变现资产增强偿债能力。此外,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给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有利于改善其偿债条件。

  任职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郭凯认为,地方政府借下的这些债务所进行的投资,不是拿去打水漂的,这些项目今后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回报,不可以忽略。因此,在全国层面,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地方政府的这些存量债务能够在未来5至10年被消化。大规模地出现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比较小。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国银监会着力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平台贷款风险整体可控。

  但李维安也表示,中国地方债虽然安全性不是主要问题,但风险不容忽视。地方债不同于企业债,地方债出现问题,地方政府不能破产清算,最终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导致地方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外部治理环境恶化,累积起治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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